“限电”本身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政策问题,由此引发的是公民的出行权,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贫富差距以及公民权益与政策博弈、利益集团博弈的问题。我只希望,电动车限行政策不要一刀切;期盼英明的政府、和各省市领导层,对限电禁电持审慎态度,坚决暂缓实施有关部门拟按1999年陈旧国标强制性搞禁电的文件或通告。因为,电动车固然存在驾驶员普遍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超速行驶等问题,但电动车“清洁、便宜、便利、高效”的特点使其自有存在的道理。
电动自行车企自身要加强安全生产和消费者行驶安全宣传,有关部门也应该摒弃利益集团的诱导,警惕成为黑心钱操控的木偶,积极将变相一棒打死的“限电”转变为创新“管电”,制定合理的新国家标准界定电动自行车,对那些超过标准规定的,禁止行驶,减少安全隐患。而达标的,在登记后准予上路行驶,纳入交通管理,使电动车车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动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这样才能使得电动自行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相互补充,有效承接自行车交通方式的转型,共同构筑起一种面向2020年的最高效的大众低碳交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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