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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情视点:电动自行车之中国怪现象
来源:新财经    电动车商情网 2008-4-21 8: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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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怪现象之四:行业协会与企业窝里斗 

  2004年,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自协)向国家标委会上报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由于标准的“非摩托化”倾向,引起了行业企业的极大不满。若按此标准考核,所有企业生产的车辆,绝大部分都是违规产品。

  于是,全国110多家企业揭竿而起,联名上书国家标委会,要求国家标委会暂缓批准“新国标”的报批稿。国家标委会在标准发布前夕同意了企业的要求,“新国标”文本被退回中自协。

  随后,行业协会与企业开展了标准制定的讨论,但一直是吵吵闹闹,内耗不断,什么标准也没制定出来。期间,以倪捷为代表的“轻摩化”派和以中自协理事长王凤和为代表的“反轻摩化”派,在各大媒体上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吵。

  双方争执的焦点是: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究竟该是多少?该不该限制车辆的重量?王凤和一直坚持摩托化的电动自行车就不是自行车了,好像不是自行车就不应该发展。其立论颇为荒谬。汽车刚开始产生时,还不是用马拉的呢,难道就因此要扼杀汽车的发展?

  为什么王凤和会玩这样的文字游戏呢?倪捷认为对方是害怕损害自身的既得利益。因为电动自行车一旦轻摩托化了,就有可能不再归自行车协会管理。那它就不能再收费了。

  行业协会本应是企业的代言人,为企业服务,为行业发展建言,但中自协却与企业大唱反调,还在内部往死里掐。

      被称为“二政府”的行业协会,恐怕早就忘记了自己的服务职能,长官意识复活,与企业内耗争利。在中央倡导转换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进行大部制改革,收缩政府管理职能的今天,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确实需要认真进行定位和反思。

  旧体制阻碍新产业的发展。此为怪现象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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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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