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现象之三: 80%是“违规”产品
按照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按照这个标准检验,现在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80%都是违规产品。
工商执法部门当然很清楚这个情况。“他们蜂拥而来,扣车罚款,把企业当成他们的提款机了。罚款最多的项目就是‘超重’。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有几个不超重啊。所以,他拿杆大秤就可以到企业随便提钱。”说到此,倪捷颇为气愤。
是企业错了?还是标准有问题?
金华绿源公司董事长倪捷回答很干脆:“标准的问题!”
江苏新日公司总经理赵学中也认为:“这个标准最大的伤害就是对行业发展导向的影响,阻碍了行业的发展和老百姓需求的满足。”
由于法不责众,看好这个行当,并快速跟进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企业为什么要违规?因为消费者希望自己的车快点,他们喜欢“轻摩化产品”,“不超标就没人用你的车”。
正常的市场规范是:“标准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时,就应该按照需求改变标准。”
“黑市人口” 违规出生,市场需求产销两旺。成为行业怪现象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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