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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包规定未出台电动车消费纠纷难调解 | 2009/1/3 9:03:09 |
2008年福州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577件,其中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最多,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3.7%和27.02%。 据介绍,除了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外,今年汽车、商品房、互联网、物业管理等新兴服务行业的消费纠纷也明显……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901/2009010309030181.htm |
限摩限电分流路段相当拥堵 | 2008/6/3 15:24:08 |
昨日是福州八一七北路、古田路限摩限电的第一个工作日,傍晚下班高峰期,东街口天桥下,两名民警四名协管员在劝导欲骑摩托车、电动车驶入八一七北路的市民,但效果甚微。 因限行第一个月对闯禁行人员暂不罚款,民警只得以劝导为主,“这两天,劝市民绕……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806/2008060315240199.htm |
八一七北路拟设摩托车电动车专用道 | 2008/4/23 15:04:45 |
随着6月1日的临近,福州古田路、八一七北路即将按时段限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了第十次新闻发布会,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限摩限电细节问题给予解答,并将在便民、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五大调整。其中,交巡警部门考虑在限行路段周围……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804/2008042315043836.htm |
福州交通秩序大整治首日数百电动车被扣 | 2008/3/5 9:36:53 |
昨日是福州警方上路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的第一天,首日整治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不少电动车主因为没随身携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被当场扣车。据悉,整治行动将持续三个月。 昨天下午3时,在福马路与长乐路交叉路口,王庄派出所执勤的薛警官示意一骑……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803/2008030509365373.htm |
即日起至6月福州开展市区电动车等交通大整 | 2008/3/5 9:34:46 |
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3月3日宣布,即日起至今年6月,福州警方将在市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查扣的假(套)牌机动车,警方不收取当事人停车费和拖车费。 据悉,这次行动的重点是: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无牌、假(套)牌机动车;……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803/2008030509344535.htm |
福州:五一、五四路将全线恢复非机动车道 | 2008/3/4 13:50:55 |
如何保障自行车者和行人的交通安全?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近期,福州将采取五大措施保障骑自行车者和行人的交通安全。 合理布置行人过街设施。按照人行横道设置规范安排过街通道,一般市区内路段人行横道间距控制在200米—300……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803/2008030413505592.htm |
福州:元旦起自行车摩托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 2007/12/29 15:00:48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2008年1月1日起,福州市人民政府通过颁发的《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今后,市民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712/2007122915004668.htm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 | 2007/12/29 9:43:40 |
2008年1月1日起,福州市人民政府通过颁发的《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今后,市民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两车”)必须停在规划确定的停放点停车线内。不在指定地点停放“两车”……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712/20071229094336107.htm |
福州元旦起自行车摩托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 2007/12/28 13:47:08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2008年1月1日起,福州市人民政府通过颁发的《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今后,市民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712/2007122813470532.htm |
福州出台相关规定乱停自行车每辆将罚10元 | 2007/12/6 10:57:26 |
5日获悉,自2008年1月1日起,市民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如不在指定地点停放,将分别被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以每辆次10元、50元的罚款。此外,“两车”代管点乱收费、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累计达到3次以上,或者管理混乱,一个月内发生丢失…… | |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0712/200712061057214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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