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福州警方上路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的第一天,首日整治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不少电动车主因为没随身携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被当场扣车。据悉,整治行动将持续三个月。
昨天下午3时,在福马路与长乐路交叉路口,王庄派出所执勤的薛警官示意一骑电动车的男子靠边停下。记者注意到电动车上载着一女子,在福马路上由东往西行驶,走的是机动车道。
停车后薛警官发现,这个刘姓男子的电动车没有临时牌照,说购车发票和合格证都放在家里,让家人马上送过来。
薛警官介绍说,此次交通大整治从严要求,对未报牌的电动车,必须当场出示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否则扣车。并根据《道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罚款50元。
薛警官说,车辆被扣后,由各分局指定拖到就近的停车场停放,其间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车主能出示有关票证,扣车24小时后可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并凭扣车证到停车场领车。否则将被扣车15天审查车子来源,来源不明的将销毁。
小刘因闯机动车道和非法载人,当场被罚款50元并扣车。记者看到,约二十分钟,这一路口先后有6名电动车主因没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被扣车。
记者从警方获悉,截至昨晚6时,仓山区共查处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180起,扣留二轮摩托车55辆;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29起,扣留电动车21辆;收缴人力三轮车、板车、非法“三车”24辆。台江区查处摩托车假(套)牌、闯禁行,扣车40辆;人力三轮车、板车扣了39辆;机动车乱停车处罚262起;电动车无牌无证扣留117辆;公交车的士违法处罚110起。鼓楼区扣留违法摩托车69辆、电动车210辆;收缴人力三轮车、板车71辆;扣留假套牌机动车1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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