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微型电动车管理办法》
2008年,聊城市出台《聊城市微型电动车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所称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或锂电池为动力,最高车速50km/h以下,四个车轮的纯电动车辆。
电动轿车的主要参数为:外廓尺寸≤3800mm*1600mm*1600mm,最小转向圆直径≤10m;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续驶里程≥70km;百公里耗电量≤15kwh;侧倾稳定角≥35度;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高地间隙≥120mm。
微型电动车限于在1级一下(含1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微型电动车牌照参照国家标示样制作,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微型电动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报废期限:8年或行驶20万公里;驾驶条件:持C2及以上驾驶证;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对微型电动车暂不收取相关费用。
《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3月18日,淄博市出台《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为动力的四轮纯电动轿车或电动货车。电动车最大时速不超过70km/h。
电动轿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4600mm×1710mm×1500mm;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续驶里程≥70km;百公里耗电量≤20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20mm。
电动货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5000mm×1800mm×2100mm;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续驶里程≥70km;吨百公里耗电量≤50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30mm。
微型电动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微型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微型电动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微型电动车登记挂牌时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保;微型电动车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驾驶条件:持C3及以上驾驶证;购买淄博市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免缴车辆过桥路费;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济宁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3月28日,济宁是出台《济宁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输出动力的四轮纯电动乘用车。
电动车主要技术参数:外廓尺寸≤4600mm×1710mm×1800mm;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续驶里程≥70km;百公里耗电量≤20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能力≥20%;最小离地间隙≥120mm;45km/h≤最大设计时速≤70km/h车型在制动初速度为35km/h时,满载检验制动距离≤9m,空载检验制动距离≤8m;最小转弯半径≥6m;最大时速不超过70km/h;
微型电动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微型电动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微型电动车登记挂牌时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保;微型电动车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驾驶条件:持C3及以上驾驶证;挂济宁市号牌的微型电动车在济宁市行政领域内免缴车辆过桥过路费。
潍坊《昌乐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9月16日,潍坊昌乐县正式施行《昌乐县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所称小型纯电动汽车是指以锂离子电池组、铅酸蓄电池组、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组等为车载电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最大时速不超过80km/h四轮纯电动汽车。
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样式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标式样制作,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开头为“鲁GC”字,中间为四位阿拉伯数字,末尾加“电”字;小型纯电动汽车备案登记挂牌时只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县物价部门核定;小型纯电动汽车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小型纯电动汽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和城市道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小型纯电动汽车的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报废程序参照国家机动车辆报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德州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8月17日,德州市出台《德州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所称小型纯电动汽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车载电源为动力、最大时速不超过80km/h四轮纯电动乘用车。
小型纯电动汽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4600mm×1710mm×1800mm;乘员数(含驾驶员)≤4人;出厂时一次充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70km;百公里耗电量≤20kw.h;侧倾稳定角≥35°;最大爬坡度≥20%;最小离地间隙≥120mm;使用铅酸电池作为动力电池的,整车整备质量≤1200公斤,动力电池组的质量占整备质量的比例≤35%;使用其他类型电池作为动力电池的,整车整备质量≤1000公斤,动力电池组的质量占整备质量的比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