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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利益受损 谁来为此埋单
胜利王电动车行总经理程胜利:政府要禁止电动车上路,首先涉及到经销商的利益问题。电动车经销商都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合法经营并纳税。现在给出一个月的期限,这么短的时间内,经销商没有卖完的车要送到哪里去?其次,涉及到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购买电动车的人群中,相当一部分从事配送煤气、牛奶等工作,对于他们来说,电动车是最为快捷和方便的交通工具。如果禁止电动车上路,到时候这座城市谁送水、谁送菜、怎么送?现在许多客户找到我们说:“如果禁令出来了,我们就要退车。”那我们应该找谁?当时政府同意卖,现在又要禁止,我们也要找政府。
民间智库成员杨择郡:交通出行这个话题比较沉重,涉及到民生问题。判断一个城市生活水平的指标之一,就是看老百姓在路上走得快不快。我一直在讲,各地政府禁止这个禁止那个,是否考虑到不同层次的人有不同需求?这个需求根据每个人的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来决定。为什么政府为了达到一个目标或者一个短期的政治目的,就可以限制一部分人的出行呢?对于生产厂家来说,政府的行为从结果上来看限制了经营者自由经营的权利。如果说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在设立的时候,是有关部门审批的,那么在有关部门有效职权范围内,其产品应当允许流通。
麦科特经销商代表魏国高:如果真的禁止上路了,老百姓会想不明白。禁令提到“违章上路,电动车扣留,驾驶者拘留”的规定,老百姓会想,我当初买电动车的时候没人说不能买,现在刚买回来的东西就被没收了,还要拘留,从情感上来说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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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需要分析 莫冤枉电动车
民间智库成员徐穗辉:有一个问题想提醒大家。现在大家都已经在默默接受电动车违章率比机动车高的说法。但是,如果20万辆电动车一天有100辆违章,而10万辆汽车一天有200辆违章,谁厉害?要搞清楚一个相对指标。
市民代表陈平:我不认为电动车违章比小车厉害。其实,如果禁止了电动车,对交通来说未尝就是一件好事。电动车平时可以走小道,碰上交通繁忙的时候,大家可以绕着走,不会造成交通堵塞,小车就没那么方便了。如果到时候禁止电动车上路,买小车的人可能就会增多,交通将更加不好控制。
麦科特经销商代表魏国高:电动车是否真的对交通造成了危害?我们希望看到更详细的支持数据。即使在所谓的涉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也需要分清责任,很多事故本来是货车或者小汽车违章撞了电动车,不要用一个“涉电动车”的笼统说法把责任算在电动车头上。
赞
(可以禁电动车,禁了之后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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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路 应当保证畅通
民间智库成员徐穗辉:关于禁止电动车上路的问题,我找不到推翻政府禁令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在我们可以争取的范围内,要求政府要保证非机动车道的畅通无阻,让自行车及合乎标准的电动车能通行。譬如说,交通繁忙路段,可否加设铁栏杆,将两种车道截然分开,以防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过于“亲密无间”;交通非繁忙路段,是否加强管理,做到严禁机动车停靠,以免占用非机动车道,阻塞非机动车的通行。
笔者相信,只要政府能强化并规范城市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保证其畅通,让登记后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都有自己的行驶空间,“大路朝天,一人半边,你走你的,我走我的”的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就会成为历史,惠州的交通秩序肯定会有明显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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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令就当必行 政府需要埋单
民间智库成员罗永玲: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谈这个问题。我认为,政府既然出了禁令,那么就要“有令必行”。另一方面,禁令下来后的后遗症和负面影响该怎么办?做个算术题,假设目前超标的助力车和电动车有10万辆要报废的话,建议政府拨款一半赔付。电动车的价格假定在3000元/辆,按照10万辆计算也就1.5亿元,这笔支出政府要埋单。其次,政府要为经销商埋单。这些经销商当时是合法批准的,如果禁止销售,这个也涉及到赔付问题。再次,政府要为生产商埋单。生厂商当时是政府引进的,如果禁令实施,生产商怎么转型或者转移,也是政府要考虑的问题。
深圳台铃电动车厂家代表胡东文:赞同和支持政府加强对电动车规范管理,我们坐在这里是探讨解决方案。在加强和规范的过程中,要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