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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管理应该何去何从?
来源:海口晚报    2009-7-27 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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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配合“五大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3日起开展针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货比车大。

  数字:

  调查中,71%的市民表示,仅知道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部分内容,22%的市民表示全部知道,还有7%的市民则完全不知道。

  关于超标电动车的界定问题,一直是相关人士争论的焦点。

  有专家认为,超标车只能算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其性质依然是电动自行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而有法律专家认为,超标电动车的技术参数若达到了摩托车的国家技术标准,就应算作摩托车,应该认定为机动车。

  无论是交巡警部门还是法律专家,大多认为超标电动车的定性属国家法律空白,这个问题的理清,对道路交通管理和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违章被罚,丢下20元走了

  “这几天,看见不少电动车被抓,都没有扣车,交警只是罚款。”小刘说。他还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

  有一个小伙子,骑电动车从和平南路拐向海府路,由于走上了机动车道,当场被抓。交警要罚款,小伙子身上没钱,只好打电话给妈妈。妈妈过来后,交了钱,把小伙子骂了一通:“你没钱还敢走外面(指机动车道)!”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市区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围,如果违章将处以20元的罚款;超出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在电动车法规没有出台之前,暂时依照机动车范围管理,违规上路者扣车并罚款200元。

  市民邓先生说,违章处罚才20元,这一处罚额太小了,对于一些市民来说并不在乎,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有些市民违章骑电动车有恃无恐。

  小刘说,他就亲眼见过有一位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被交警抓到了,丢下20元钱,头也不回地开着车走了。

  海口一名交警告诉记者,没有交警执勤时,市民违章行驶比较严重。在加大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的同时,最关键的还是要提高市民的自身素质。

  “看样子,海口治理电动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小刘颇有感触地说。

  数字:

  调查中,26%的市民认为,赞同电动自行车违规一律罚款20元的方式。29%的市民认为,“电摩”上路一律扣车并罚款200元比较合理。45%的市民则认为,针对电动车违章行为的处罚,应该视情节轻重而定,情节轻的,可以罚款,情节重的,可以扣车,阻碍执法、冲关冲卡的甚至可以拘留。

  据了解,海南省法制办公室2005年12月9日举行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近九成代表认为电动自行车不该禁。

  随后,省法制办向社会各界征求《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意见。但几年过去了,相关规定还没出台,电动车仍然行驶在法令和禁令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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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口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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