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大队对辖区内销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方式,核查其从业资格、信誉、销售情况,并对其地理位置、设备、人员等条件进行评估。符合资质条件、管理规范的,签订相关协议、责任状,在其店内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
市场反应
店家一知半解是否申请仍在观望
29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南路,除极个别店家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外,大多数店家已经转而销售合标电动车。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合标电动车的价格,多在1500元至2500元之间,购买者也以女性为主,至于销量,一名销售商则直言“还算凑合,因为也没其他选择了”,该销售商介绍,由于合标车较为轻便,加上不少商家积极做特价,销售市场整体还不错。
至于带牌销售一事,走访过程中,不少商家表示,还不太清楚,一销售商认为,“证件发票齐全的话,自己直接去挂牌,其实也很方便”。是否申请设立服务点,许多店家表示,等情况更清楚之后,再做打算。
带牌销售5大流程
首先,店家根据《登记目录》的品牌型号进行采购后,向辖区交巡大队提出售前集中查验申请,申请时应提供车辆清单(一式两份),事先准备好车架号拓印膜及车辆标准相片,粘贴和夹附在《查验表》上。
其次,交巡大队接到销售企业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查验,填写《查验表》。查验员将已签名确认的电动自行车清单(销售企业留存一份)及《查验表》带回交巡大队,确定号牌号码,记载在清单及《查验表》上,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车辆技术参数和号牌号码,并通知销售企业领取牌证。
第三,销售企业持留存的清单至辖区交巡大队缴交车辆牌证工本费,领取相应的车牌、空白《行驶证》,在对应的车辆上安装好号牌。并将已查验的车辆及对应的号牌号码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供购车人挑选。
第四,顾客向销售企业选购已安装好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后,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销售企业核实相关证明、凭证无误后,复印身份证明,开具销售发票,收取车辆牌证工本费,在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制作行驶证,交给车主。户籍非中心市区辖区的个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销售企业按《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要求粘贴、整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制作材料移交清单,每周五将销售完的档案移交辖区交巡大队,交巡大队调取对应的《查验表》装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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