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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泉州市区合标电动车可带牌销售 商家可设立服务点

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陈晓婷
浏览:2013-10-30 10:23:22
[提要] 下月起泉州市区合标电动车可带牌销售 商家可设立服务点

  合标电动车报牌新规日前出台,11月起,泉州中心市区合标车将开始带牌销售。商家即日起可申请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获得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后,购买带牌合标车的市民,只需5个步骤即可当场打印行驶证。

  申请设立服务点的商家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市民购买带牌合标车需要什么材料,29日,就商家和市民关心的带牌销售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详解。

设点条件

品牌专卖店年销量达百辆以上

  据介绍,带牌销售服务点的申报对象,必须是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已列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登记目录》)。

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

  店家应当是销售专门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专卖店,单位信誉良好,年销售量在100辆以上,经现场检查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超出《登记目录》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硬件要求多

办公专用区不小于15㎡

  硬件条件上,要求办公专用区的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内设开放式办公柜台;供查验的场地面积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具备存放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档案材料及票据等物品的专用文件柜,安全防范设施齐全、有保障;设立群众等候区,提供饮水机、书表式样及笔墨等服务设施;还应有符合配置要求的计算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数码照相机、彩色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塑封机、复印机等硬件设备,以及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和能够连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的网络,网络带宽适应业务需要。

  此外,工作人员还应持证上岗。在服务点通过审核后,企业应组织工作人员,到辖区交巡大队接受培训、考核、发证。

申报材料

初审受理后还要实地考察

  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除了填写《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申请表》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授权销售承诺书》;中国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应用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卡复印件;车辆照片,并标明控制器位置以及车架号打刻位置;含有本企业销售品牌型号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目录》通告复印件;带牌销售服务点场地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辖区交巡大队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上岗证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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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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