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介绍,这将从源头控制超标电动自行车泛滥,待新的目录出台后,工商部门将依法实施整治。
为何三环线以外不禁售?据介绍,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2012年9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武汉市中心城区在2002年已经实施禁摩,但在远城区尚未禁摩。待国家相关标准进一步明确后,有可能在非禁摩区域对超标电动车纳入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管理(驾驶人需具备相应驾驶证)。值得提醒的是,未取得牌证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数据
目前,武汉市合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93万多辆,其中明年到期的黄牌车约72万多辆,长期有效的白牌车20万多辆。加上没有登记的无牌电动车,全市电动车约有110多万辆。
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罚标准 违法行为 处罚金额 其它措施
从事载客营运 3000元 扣车
伪造牌证或买卖、使用伪造牌证尚不构成犯罪的 1000元 15日以下拘留,扣车
安装阳伞、顶棚等非法改装 50元 责令改正,扣车
违禁通行桥隧(走禁行线) 50元 拒罚可扣车
无牌无证 50元 扣车
使用其它电动自行车牌证 50元 扣车
违法载人 50元 拒罚可扣车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20元 拒罚可扣车
逆向行驶 20元 拒罚可扣车
不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20元 拒罚可扣车
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不靠右行驶,乱穿机动车道 20元 拒罚可扣车
其它:对伪造电动自行车牌证的源头窝点和大量倒卖伪造电动自行车牌证的经营者,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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