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动车管理这回要动真格了!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4号)](以下简称《通知》),当中指出,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应不超过20千米,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符合国家强制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对已进入流通领域尚未售出的存量超标车,各地禁售日期不超过2013年3月30日。对于电动车上牌的具体日程,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复南方农村报记者称,具体管理办法尚在等待审核阶段。
根据《通知》,近期,广东电动车销售重点区域湛江、茂名、潮州、中山、韶关、江门等地已在酝酿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限期淘汰超标车。
监管:多地年内实行上牌管理
1月22日,韶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贴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除提出禁售限期外,还提出拟对符合标准并列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专用通行号牌和行驶证,实行登记管理,对在用超出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又不符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
在茂名,2013年3月30日起禁售超标电动车的通知已下发到电动车商家。茂名市交警支队法宣科杨科长告诉南方记者,“茂名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将根据省的发文来制定,到时会给超标电动车上临时牌。”
作为电动车使用最为广泛的地区——湛江,早在2012年6月便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管理,严禁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据悉,目前湛江在用电动车95%都超标。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湛江电动车具体管理办法已上报省里,正等待批复。1月16日,湛江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和征求部分人大、政协代表的意见。
近期,中山、潮州也发布了2013年起择期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消息,不过具体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尚未发布。此外,南方农村报记者亦从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科了解到,该市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办法还在酝酿。
反响:厂商望放宽标准给过渡期
电动车严管、禁售消息让各地商家感叹生意难做。“现在中山到处在宣传提醒市民暂缓购买电动车,生意根本就没法做,望相关部门能出台上牌具体日程,好让我们安排进货,卖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中山电动车经销商余先生说。湛江某电动车经销商也表示,“虽然目前尚未收到要禁售超标电动车的通知,但生意也是非常淡。”
厂家方面则希望在放宽电动车标准,并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凯骑市场部经理江锦民表示,之所以出现大量“超标车”,与国标的严重滞后有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目前执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颁布于1999年,迄今已经十多年了,市场情况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正是标准与现实严重脱节,才造成目前“95%属于超标车”的尴尬局面。江锦民透露,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望在今年6-7月份推出,对速度、重量的规定有所放宽,届时所谓“超标车”有望得到正名。
松吉电动车市场总监廖建告诉记者,原则上支持电动车自行车上牌,因为该政策有助于规范行业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安全性,但在新国标出台前的过渡期应采取临时牌策略,给厂家与消费者一定的缓冲期。廖建认为,上牌也将促进锂电车的发展,加快行业升级速度。但在雅迪东莞分公司副总经理周朝阳看来,“大力发展锂电车不现实”。
台铃电动车相关负责人胡先生建议,希望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多沟通,通过协会的协作进行规范管理;此外充分尊重民意和消费需求,分阶段完成规范管理的目标,可参照江浙地区适当放宽标准的同时,给超标车一年以上的过渡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