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标准,拆掉限速器,电动自行车能立马变成“机动车”。青年报实习生 张瑞麒 记者 杨磊 摄
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直接被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是2009年末被暂缓实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四部国标中的规定。一年多过去,这一规定原本已经让人淡忘,但随着昨天四部委发文整改电动自行车的消息被媒体披露,公众的视野再度集中在了“电动摩托车”上。只不过这一次,整改要求中提及的标准是时速30公里以上。
青年报见习记者 陈臻
新变化
时速上限提高至30公里
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的联合发文昨日被媒体披露。文件提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整改规范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1999年的GB17761标准中提到:“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2009年的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而本次整改要求则称,“时速达30公里/小时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自行车和摩托车的界限时速上升了10公里。
即便如此,大量车企及行业协会仍然表示压力巨大。江苏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在28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南方电动车及零部件展会上表示,从全球趋势来看,低碳绿色的电动车产业仍有巨大前景,但“也建议相关部门酌情考虑实施事项,比如对存量电动车采取软着陆等方式,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
现状调查
通行现场:既“机”又“非”两头危险
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长远来看,国内对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据了解,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
事实上,电动车主们有时也分不清自己该往哪里开。虹口区广粤路北段修得比较宽,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间有绿化带隔离,昨天下午记者在路边观察发现,短短五分钟内,有十几辆各式电动车经过。其中四辆外形比较大的就在机动车道上“招摇过市”。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也不太平,遇到自行车挡道,车主都会鸣号,再从别人身边飞驰而过。而在新闸路这样较窄的马路,电动自行车更是左右逢源,在车流中左右穿梭,有时还会开到逆向机动车道上。
在广粤路车站北路口,骑着爱车等红灯的倪先生坦言,有时确实会“不规矩”一下,“上下班高峰的时候车比较多,非机动车道上自行车挡住了路,我就会借到机动车道上开一段。“但倪先生也表示,比起机动车,电动车速度毕竟有限,“有时跟在后面的公交车喇叭一响,心里难免发慌。”
维修店:超速只需拆掉限速器
在走访中,凉城地区多家车行均表示,出厂被限速的电动车其实还有“提升空间”。奎照路上一家车行的维修工小潘表示,所谓“限速器”其实是线路中的一个电阻,很容易就能拿掉,“拿掉以后能开多快,就看车本身的性能了。”小潘说,现在大多数电动车的限速都是20或25公里,取掉限速器后,达到30一般不是太大的问题,拆一下花不了几分钟,对车辆其他部件也没有影响。
今年正读高二的小张就是“超速一族”的一员,学校和家相距十公里,他每天骑电动车往返。“买车的时候出于安全考虑,爸妈一定要买辆限速25的车,后来我偷偷把限速器拆了,开上30是常有的事。”小张说,有时在外补课回家较晚,路面比较空旷的时候,他会全速“享受”一把,“最快的时候时速将近40,平时开二十分钟的路十分钟就到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