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需尽快出台
1998年8月,全国自行车行业在浙江金华举行的一次会议中讨论制定电动自行车国标。该国标确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在2003年以后的几年中,电动自行车经历了每年2000万辆的大跨越式发展,但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还停留在1998年制定的标准。
“我退休后平常就是由电动自行车代步,买的电动自行车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的‘超标车’。”原杭州市总工会的王兆熊在会议中说道,“为什么1998年制定的国家标准还在实施,为什么现在不能修改一下国家标准?”
时速20公里,具体是个什么概念,“小伙子骑一辆配置高一点的自行车,就有十五六公里。”杭州绿达电动车销售公司的林平给观察记者打了个比方。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浙江省保有的670万辆电动车中,有350万辆是超标的。而民间关于“80%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标车”的说法则流传得更广。
观察记者在走访杭州的华东电动自行车卖场等市场中,普遍得到了“我们这儿的车都在40公斤以上,除了一款简便型的以外,一般是女孩子才买这款简便型的”的直接回答。当观察记者问及时速有多快时,对方回答道,“35码左右,还能再提高的。不超过20公里的,没什么人买,我们也就不卖了。”
“1998年制定的标准是主要针对城市中第一波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需求,如今的城市发展规模已经和十几年前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还拿十几年前的标准来限制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显然是不合理的。”参与了1998年制定电动自行车国标GB17761-1999会议的某业内人士谈道。
力挺电动自行车的王兆熊列举了一串国外对电动车的限速标准,建议将电动车的时速限制提高到25-30公里,重量标准提高到60公斤。
“过时”的国标不仅使得力挺电动自行车发展的消费者有了“怨气”,也对生产厂家的正常生产造成了阻碍。来自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全水明,道出了“过时”国标给生产企业带来的烦扰,“生产时速20公里内的车,消费者不买账;生产消费者想买的车却是超标车。可我们生产厂家都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年检也是合格的,为什么还要说我们生产的是超标车?”
要求尽快合理科学地修改电动自行车现行国标的提议,得到了绝大多数与会人员的认同,“超标车都已经占到了大头,那这个标准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甚至有与会人员如此比喻,“时速20公里和自重40公斤的国标不修改,无疑是相当于让杭州重新回到1999年。”
“驾驶员的素质急需提高”
“我们行人有三怕,一怕工程车,二怕过斑马线,三怕电动车。”来自东阳的朱有土老人发言说。
电动自行车因其是用电力作为动力来源的交通代步工具,确实提高了人们出行的机动性。“现在的一些小青年啊,拿电动自行车当摩托车在路上飙车,还不理红绿灯,横冲直撞。开车人的素质急需提高。”
随着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在狭窄且被大量汽车“霸占”的路上骑行,人们产生一些对电动自行车的“怨气”,确实可以理解。
“电动自行车仅是一个交通工具,安不安全主要还得看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开车人素质高,修养好,他就安全;让一个‘飙车王’开车,开什么车他都会横冲直撞。关键还是在于开车人本身的素质。”一位与会代表的发言一语中的。
朱有土在发言中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要重视对驾驶员素质教育的“潜移默化”。比如可以经常发发短信,告诉大家不要开斗气车,霸王车,千万不要成为“路怒一族”。
现在小汽车越来越普及,道路也越来越挤,如何提高开车人的文明素质程度,能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交通更加通畅。“想要达到这一点,需要有关部门的教育和引导。开车人素质的提高,不是一个简单罚款就能做到的。”
杭州西湖交警大队民警陈临讲到了另外一个关于素质的问题。“现在杭州每天被盗抢后报案的电动车有100辆左右。”市面上有不少是通过非法渠道买来的黑车,这给打击盗抢增加了难度。买卖黑车在价格上比正规市场要便宜,也没什么手续,“其实不少人不是贪图这几块钱,也不是不想上牌,而是上牌点太少,怕麻烦。”但就是这个怕麻烦给了那些不法分子一个钻空子的机会。
所以,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不仅仅是骑电动自行车、开汽车的驾驶员提高素质就能达到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作为道路交通的政府管理部门需切实履行职责,不能以罚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