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南宁市物价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邀请了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及政府部门作为听证会参加人对物价部门提出的两个收费标准进行听证。
南宁市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保管服务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保管点随意确定标准。在兴宁区,一些保管点对电动车白天收取1元/次,晚上收取1.5元/次。在青秀区和江南区等城区,部分保管点对电动车收取每次1元保管费。而在邕宁区和高新区等地,收费标准则是每次0.5元。
目前南宁市电动车保管收费主要存在三大方面问题。第一是收费标准不统一,其次,停车保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三是车辆停放保管秩序混乱。
南宁市物价局经过前期调研,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后,于听证会上提供了两个收费方案予以论证(见图表)。
据介绍,方案一与目前摩托车停车保管收费标准一致,方案二略高于方案一;市区内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为按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其它规定,允许合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收费范围为城市道路(人行道)、市场、广场、商场、旅游景点、餐饮、娱乐演出、医疗体育等公共场所设立的停车场点,其他停车场参照执行;车辆跨时段停放保管的收费按取车离开时段的标准收取。
听证会共有18位参加人,其中16名参加人赞同方案一的收费标准,2名赞同方案二。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谢鴒表示,将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物价局的充分研究后,再出台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方案一
赞同人数:18位参加人中16人赞同
赞成理由:低价充分考虑市民承受力,更具公益性
听证会上,获得绝大部分参加人青睐的的方案一,青睐理由一致认为方案一立足于公益性服务收费,符合普通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凸显人性化,比较合理。
专家方参加人宁素琴认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公益性服务,制定价格应遵循公益性服务价格的原则,即合理的补偿成本、提供补偿性服务、均等性、非暴利、合理负担等。方案一的价格制定均体现了上述原则,比较合理。
消费者方参加人杜忻沅是一名工程师,他针对使用电单车每年的花费算了一笔账。他说,买一辆电动车需要花费2000元左右,假如一辆电动车的使用寿命为十年,那么每年的折旧费约为200元;假如每天充电一次,一年的费用约为400元;假如蓄电池每两年换一次,那么每年的费用约为300元;维护保养费每年约需要100元;保管费每年约200元;总费用为每年1200元。按此算,方案一的低价较易为普通市民接受。
另外,部分参加人认为,方案一的制定将更具公益性质,方案一的标准将惠及更多低收入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