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期盼给电动自行车“正名”
“马上要禁摩了,公交系统又不完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法规来规范电动车上路行驶。”市民符先生说。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林先生说,骑电动车上班很方便,平时他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偶而也上机动车道。“别以为我想上机动车道,我也怕被车撞的,但没有办法,例如在龙昆南路走着走着,就没有非机动车道了,像长堤路、白龙南路、南沙路、海秀路的一些非机动车道都被一些机动车给占用了,或者是被小摊贩占据着。”
“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不应是简单地提出管某一类车辆或是禁某一类车辆的通行,应是管那些不守交通规则的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及行人。”市民崔女士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动车之所以受到市民的欢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城区公交系统仍然不完善,许多地方公交车覆盖不到;二是出租车起步价高。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不少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部分市民认为,车主应该到公安部门进行车辆登记上牌,如果出现事故,也便于有据可查。多数市民希望,能够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
交警
规范管理亟待有法可依
孙文利表示,随着市区电动车的日益增多,驾驶人的交通知识参差不齐,交通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进行立法规范管理。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是从造型还是从性能上看,都与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大相径庭,时速达到了30公里,自重也超过了40公斤。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处理也是个难题。首先是很多电动车质量不过关,事故发生后,多数车辆都断成了两截,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在责任认定上不容易确认。其次,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多数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理赔能力弱,且没有进行各种事故保险。最后,电动车的使用人身份难以确定,有些骑电动自行车者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给事故的处理造成极大困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省目前还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方面的相关法规,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法律空白,这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可以明确划定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使管理措施有法可依。如果属于机动车范畴,就要明确上路要不要培训、要不要发驾驶证等。此外,挂牌上路也可以更加规范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辆的管理。(记者 邢东伟 /文 张俊其 /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