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运营企业主导型模式
运营企业主导型模式是指以专门的运营公司为主负责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公司遵循市场规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商业化运行,公司的投资渠道采取多元化投资的形式,尽量吸引社会资金。公司的盈利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运营车辆的票价收入、运营数据和运营成果或产品的收入、对外进行电动汽车维修等相关培训的收入等。
运营企业主导型模式遵循收益分享风险共担、制定最低收费和服务水准、建立评估系统等原则,其目的是在保护公众利益的同时,保证投资者获得有吸引力的财务收益。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以这种方式运营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业化运行,固定设施的建设等所有成本由运营公司承担,能够缓减政府的投资压力。对于运营企业,政府是通过间接方式来发挥作用的,主要体现在政策和财政两个方面。政策的作用是建立运营企业的成长环境,财政环境的形成直接与政策相关,这一环境是在政策的指导下形成的,表现为根据政策法规确立的电动汽车商业化发展支持计划,这一计划主要在资金上对企业给予帮助,或者减免企业的税收。
二、不同模式的优缺点
1.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优缺点
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优点。一是在电动汽车的发展早期,电动汽车市场并不发达,同时,由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具有企业财务收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相差悬殊的特性,使得运营企业即便是运营成本本身也难有能力收回。由政府出资建设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项目,由政府来组织运营,亏损由财政负担,可促进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实施和发展,最终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二是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期间。由于运行成本高昂,可能导致服务成本居高不下,企业收益通常都是无法满足运营企业实现盈利的可能。而运营车辆的购买、运行和维护成本都很高,没有政府的财力支持,要想完成时间周期较长的示范运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三是在经济风险过大的情况下,企业的趋利行为会导致企业过于注重经济效益而不愿意投资,因此,政府投资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促进民间资本进入电动汽车领域。
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缺点。一是随着商业化运行规模和区域的扩大,投资需求增加,使得政府财政能力难以支撑,政府的融资压力不能得到缓减;二是没有市场竞争,往往会导致效率低下,商业化运行效果不明显;三是由于是政府投资,收益也归于政府,不利于商业化运行成果快速市场化。
2.研制企业主导型模式的优缺点
研制企业主导型模式的优点。一是拓宽了投资渠道,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二是企业经政府许可,获取公交线路进行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政府无权干预商业化运行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但是政府可通过协议规定票价范围等。在这种模式下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发投资者的兴趣。三是电动汽车研制企业的技术人员可以深入运营第一线,取得车辆运营的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对电动产品的改进、提升有重要作用。四是研制企业的技术人员还可以帮助运营企业提升车辆维护、维修技术,减少运营企业因运营车辆发生故障所造成的损失。
研制企业主导型模式的缺点。一是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带有资金密集性特征,而且仅从经济效益看,项目投资回收期长,投资者要有在亏损的情况下偿还贷款利息的心理准备。因此,投资者在票价、线路走向等敏感问题上与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政府难以保证公交作为公共福利事业的本质。二是企业在单一运行区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在运行期满后不能持续发挥最大效益,如企业需要在多个区域示范运行,所需成本过大。
3.运营企业主导型模式的优缺点
运营企业主导型模式的优点。一是拓宽了投资渠道,吸引多方力量参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这一极有意义的项目。二是以专门的运营企业负责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完全按照市场规则经营企业,可以充分激发成本控制,提高商业化运行效率,提升运行效益。三是运营企业可以客观评价运营车辆,探索电动汽车商业化模式。四是运营企业承担协调官、产、学、研各方关系的任务,政府则提供相关服务,不需要额外承担企业行为。
运营企业主导型模式的缺点。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投资大,对技术和政策的依赖性强,财政风险较大。
三、三种模式适用条件的比较分析
政府主导型模式适用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规模较小,或处于电动汽车发展的早期,需要鼓励企业从事电动汽车的研制,或政府经济实力强大时,可采用这种模式,体现政府支持。
研制企业主导型模式适用于产品极需提高质量和性能,有政府支持,且企业实力较强,并在运行区域有长远规划时。
运行企业主导型模式适用于公共交通比较发达,有很大的客流量,政府财政能力较弱,市场环境和市场机制较好,融资渠道较畅通时。
以上三种各种模式各有其特点,选择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模式时需根据实际情况,以体现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合作、体现不同企业和机构基于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分工合作、实现市场资源的最优配置为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