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答疑
电动车并不环保
问:国家提倡环保节能,电动自行车既环保又节能,佛山为何要实施禁限?
市环保局:现在有很多人认为,电动自行车不排尾气,是环保新产品,这种看法不全面,电动车虽然不排尾气,但是,如果电动自行车使用后的废旧电池(瓶)处置不当,一样造成环境污染,废旧铅酸电池(瓶)腐蚀后溢出的含铅等重金属和酸性物质在回收中容易流失,直接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他城市做法不适用于佛山
问:我国的部分城市允许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及上路行驶,为何佛山不参照学习其他城市的做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是佛山中心区域路窄车多,受历史原因的影响,改造难度大。二是道路建设的规划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结合设置,如果不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让其与行人混合行驶,将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佛山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市民使用公交绿色出行,不鼓励市民使用私人交通,才是适合佛山城市发展的道路。
为此,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在中心区域禁限其上路行驶,充分考虑了佛山的实际情况和照顾到了广大的农村地区,比较适合佛山目前的情况。
禁限措施有法律依据
问:现时我省对法定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还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限措施的出台是否有法律依据?
市法制局:禁限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17日作出了《关于佛山市部分区域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登记及上路行驶的批复》(粤府函[2007)175号),同意在禅城、南海、顺德3区的中心城区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予登记及上路行驶;其他城镇区域可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该类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城郊及农村区域,准予该类车辆登记及上路行驶。目前,《广东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还未正式出台,待其颁布实施后,佛山市将会逐步建立和完善该类非机动车的登记制度。
禁限区外车辆登记后可上路
问:禁限区域外行驶的电动车是否需要上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禁限区域外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需要登记注册后才能上路行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登记注册,不准上路行驶,登记注册办法待省政府新的非机动车登记办法颁布后执行。
正在调研调控私人小汽车
问:佛山现在公共交通现状并不理想,市民出行才会选择个人交通工具出行。现在市场上的经济型小车便宜至三四万元,禁限电动自行车和一户一摩的措施会否助长了道路上小汽车数量的增加,反而增加了道路的交通压力和交通拥堵的发生?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公共交通发展,投入也非常大。特别是今年以来,各区在发展公共交通方面,大动作一个接一个,使短期内公共交通有了明显的改观。相信在不久以后,公共交通将有一个长足的进展,可以相对满足市民工作、生活出行。
对于佛山市私人小汽车家庭化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已有了充分的认识,并且正在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不久将会有相关的调控政策出台。
残疾人车可照常上路
问:残疾人使用的电动车是否在禁限之中?残疾人士出行会否受到影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残疾人使用的车辆正式名称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我市有关部门将按省相关单位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另行执行,在市残联等相关单位有正式登记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不会受到影响。
助力车也要禁限
问:现在市场上销售和路面上行驶的还有一种被称为助力车的车辆,助力车是否在禁限之列?助力车能否上牌和上路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质监局:助力车(即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根据国标GBl7284—1998规定是指“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根据国标GB7761—1999规定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性质是非机动车。”
助力车作为一种特种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故属于此次禁限范围,登记注册和上路行驶按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执行。
仅禁止上路不禁止销售
问:现时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商、质检等部门将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禁限措施实施后,政府是否允许经营销售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的商户继续经营?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质监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动车将按法律法规处理,市辖区内无电动车生产企业;对于流通领域销售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经销单位。此外,实施禁限措施是指部分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涉及禁止销售经营问题。(张在欢 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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