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五区部分道路和区域全天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佛山市政府10月初宣布的这一措施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部分市民表示赞同,也有部分市民表示不理解。昨日(16日)上午,佛山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限电”原因很多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非机动车呈快速增长的势头。自从实行对新购摩托车限制入户的政策以缓解交通堵塞以来,不少群众转而购买电动自行车,致使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目前,公安交通部门每天仍然接到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有关电动自行车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月,全市电动自行车数量约为1万辆,而到2008年2月已猛增至约10万辆,并且仍将保持此速度增长下去。
经调查后交警认为,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增大道路交通压力,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仅在2006年1月到2007年1月,发生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235宗,死亡7人,伤108人,并会引发交通、治安和环保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及时规范佛山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交警部门表示,“明天的电动车问题就是今天的摩托车问题!”
因此,省政府批准,将在五区的中心区域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入行驶。
2006年已向社会征询意见
本报近日来收到不少市民的反映,对于部分区域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措施是否有广泛征询过市民的意见?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市政府早在2006年就对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问题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
2006年4月通过电台声讯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询活动共组织了9次,共有245名代表参加,多数与会人员赞成禁止该类车上路行驶;同时,向社会派发调查问卷2008份,回收有效问卷1879份,赞成禁止的占回收有效票数的88.13%,反对的只占有票数的11.87%.同时,市政协复函赞成禁止该类车上路行驶,市人大赞成市民的主流意见。
2006年11月再次征集意见,其中,禅城区64.6%赞成禁止上路,高明37.93%的受访市民认为高明中心城区该禁,33.56%的受访市民表示无所谓,三水70%赞成,中立态度的约占10%.南海、顺德也赞成,但表示应加大对该类车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方便群众出行。
经过多次征询市民意见后,规范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管理的措施已经成熟。但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佛山市各区的中心区域道路交通资源存在着先天不足和局限性,禁止上路措施有利于城市道路资源护理分配,有利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利于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希望公众能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
正紧锣密鼓增加公交线路
禁限措施出台后,本来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将受到很大的影响,政府有否相关措施解决这一民生问题?市交通局表示,解决城市居民出行的最有效措施是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根据市政府《加快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禁限电动车后,将通过推进公共交通的发展,完善公交线网,来解决市民的出行问题,在禅城,将通过对公交实施公共交通共同体的改革,大幅降低票价,合理配置线路,更新增加车辆,将禁限电动自行车后对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公交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公交智能化以及地铁和路网的建设。目前,这些工作都在密锣紧鼓地进行。
■车辆处置
市民建议统一卖到非限行地区
12月1日以后注定要“限电”,那么现有的10万辆电动车该如何处置?政府是否会对现时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和商家作出补偿?佛山市府办明确答复,不会。
不少市民表示,他在买车时政府没有说不得上路,觉得一点不赔偿,心理接受不了。佛山交警部门一民警表示,具体情况他也不知道,但他表示,目前公安部门是按照我国交通法并参照2002年省交警总队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批复作出决定的,规定电动车不予发牌,不允许在路上行驶,各地部门应该依法取缔。既然非法,那就谈不上补偿。
而家住东方广场一刘姓市民表示,政府应该想个办法帮忙把车处理掉,比如,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收购点,车主要有发票等证明,然后将其转卖到周边一些非限行区域,以免减少损失。一刘姓市民表示,现在一下提出要限制行驶,他觉得应该考虑给予一定补偿。而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听说则干脆表示,把车送回老家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