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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后管理

来源:南宁日报作者:综合
浏览:2014-6-5 10:35:23
[标签]:南宁电动车,电动车管理,交通法规
[提要] 在有关部门推出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后,为何电动自行车乱象仍然屡见不鲜?

  “既然别的地方可以罚得那么重,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把处罚标准定得高一些呢?”市民向先生就认为,如果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或许只需要处罚一部分违法者就可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不仅如此,还有市民提出,交警执法不严也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难以根治的原因之一。市民林强认为,路口电动自行车出现违法行为时,执勤交警有时进行处罚,有时却视而不见,或是仅仅口头教育一下。这种执法不严的状况,会无形中纵容了违法者。

  大学生小陈则建议,不要仅仅是一罚了之,而要通过其他方式增加其违法成本,如对违规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令其清洁街道、协助交警纠违等,这些处罚方式既可以教育违法当事人,又可以服务社会,一举两得。

  大学生小刘十分关注城市信用体系的建设情况,“原来就说了把市民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但是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相关部门真的把这些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了吗?”他认为,与信用挂钩,是提高违法成本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部门回应:

  针对提高处罚标准的建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违法处罚的金额最高额度为50元,但这并不是最高标准,“如果违法行为十分严重,达到一定程度的话,我们还可以依法对其行政拘留。”该负责人解释称,目前南宁市执行的处罚规定,是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的,南宁作为地方城市,不能跳出国家道路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去执法。在国家道路安全法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只能依照该规定进行管理、执法。

  据交警部门一名负责人介绍,目前交警也在探索处罚+教育的管理方式,如要求违法当事人观看警示录像等,避免“一罚了之”“以罚代管”。“一个客观现实是,交警的数量远远少于违法的数量,交警不可能处罚每一个违法行为。而且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市民守法不应该是因为‘交警抓你,你才守法’,而是因为‘这是法律规定,你不能违法’。”针对执法不严的情况,该负责人回应称,接下来交警部门将会继续加大“严管重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呼吁广大驾驶人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让违法行为“人人喊打”。

  上牌后管理缺位,完善上牌后管理

  去年下半年,我市启动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上牌后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真的套上了“缰绳”?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不少市民纷纷表示,上了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没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没什么差别,“该违法的照样违法,而且也不见上牌后处罚有多严重。”市民程玲吐槽。

  有牌电动自行车违法被查处时,交警部门开出的处罚单和不用上牌时相比没有变化,而且处罚决定并未与车辆号牌形成有效的联系,难以对驾驶人形成一定的约束。程玲认为,“罚完就完了,不像机动车,扣分会累积,达到一定程度后机动车驾驶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已经套上了“缰绳”,如何让这个“缰绳”发挥出“约束”的效用?程玲建议,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能上了牌就万事大吉。“否则上牌就是白忙活”。

  市民赵健也建议,管理部门应该参照机动车管理,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一个大系统中,将每一次违法行为记录在册,并通过不同的处罚方式进行有效的约束。

  部门回应: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针对电动自行车上牌后的规范管理,确实存在相关制度缺失的情况。不过,该负责人也透露,南宁市正在酝酿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制定者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并将该问题纳入条例草案内容当中,以探索相应的解决办法。若顺利通过立法,电动自行车上牌后的管理将有可能以制度形式确立下来。“机动车规范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年审制度的推行,机动车违法与车辆年审相关,年审不通过的话,车辆上路的合法资质就会受到限制;电动自行车要规范管理的话,是否应该推动电动自行车年审制度?又该如何推动?这是我们正在思考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我们正在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展开该项工作,希望市民耐心等待。”该负责人透露,由于没有先进经验可以借鉴,在推动电动自行车年审这项工作中,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年限、使用人群及检测设备、检测标准等都还没确定,这就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我们希望在立法部门征集市民意见的时候,市民可以多多提出意见,供我们参考。”

  违法有客观原因,路段规划设计不合理?

  6月3日,东葛葛村路口经常有电动自行车走人行道,从竹塘路方向逆行到葛村路。据统计,10分钟内就有好几辆电动自行车逆行或通过人行道驶到十字路口。在早高峰或晚高峰时候,不断有电动自行车在此逆行。

  为何有如此多的电动自行车在此违规行驶?因为东葛竹塘路口设置有护栏,电动自行车无法直接前往对面,而得绕路到东葛望园路口才能调头。许多车主认为路程太远,护栏应该设置一个电动自行车或人行道过街设施。

  无疑,城市道路设计不合理,也是交通违法乱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有些路段规划设计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也造成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相对于早晚高峰的交通流量,一些非机动车道过于狭窄,目前有一些路段存在这样的问题。”市民邓先生认为。

  非机动车随意穿行在机动车流中,也是由于部分道路没有设立非机动车道的缘故。尤其是在新华路、新民路等一些旧街道,因为建设年代早、道路本身不宽等原因,道路没有规划设计非机动车道,导致非机动车只能沿路边走;如碰到上下班高峰期,非机动车就会抢行,穿插行驶在机动车流之中。

  除了此之外,一些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也是诱发交通乱象的客观原因。比如,一些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

  部门回应:

  对此,交警部门回应:“我们对交通设施不合理的路口路段会进行摸排巡查,对非机动车通行困难的区域,交巡警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改革。”也有市民给出建议,希望城市管理者在合理规划道路设计的同时,对城市道路管理实行路长制,发动社会资源,组织企事业单位、非交通管理部门职工当志愿者,共同管理交通。

  “让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有序出行”是我们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目标,为了南宁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不失分,为了保障体操世锦赛成功举办,更为了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希望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交通法规意识,做到文明行车,为文明南宁添彩;也期待有关部门对交通乱象进行有效整治和对道路进行合理长远规划。这样的南宁,未来才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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