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电驴”的电动自行车是上班族的最爱,它经济实惠,出门方便,机动灵活,数量惊人,但这些特点也极易引发交通乱象,使它成为最让城市管理者头疼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现象仍频繁发生。在有关部门推出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后,为何电动自行车乱象仍然屡见不鲜?
陋习扫描
逆行
在友爱立交桥底前往秀安路方向的人行道上,一路上能不时听见身后传来的鸣笛声。回头一看,原来是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在人行道上逆行,车主正不断鸣笛“警告”步行的市民。“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逆行的行为真的很可恶,人行道本来就是给行人走的,行人现在走在人行道上都感觉不到安全了。”市民李燕飞对此乱象意见很大。李燕飞认为,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逆行,会干扰行人的通行,而且很可能危及行人安全。
还有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则容易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相撞,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日前,市民吴女士就碰上这么一件事:那天她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五一路前往邕江大桥的途中,就因为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自己的脚摔伤了。“我在路上骑得好好的,突然从旁边岔口冲出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还反着方向开过来,‘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直接撞上了,真是倒霉。”吴女士每次想起这事就气得咬牙切齿。
在东葛路、民族大道、北湖路、五一路、南梧大道等许多市区路段都存在电动自行车逆行的现象。更有甚者,在厢竹大道、秀厢大道、白沙大道等快速环路上,也不时能看到电动自行车逆行,这些行为不但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而且也给驾驶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闯红灯
过马路,两边看,红灯停,绿灯行。这最基本的交通文明规定,连孩子都懂,可在我市很多设有红绿灯的路口,却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对交通指示灯熟视无睹,为抢一分钟的时间而不顾安危。
来到民族大道双拥路口,眼看着前方绿灯变红灯,电动自行车不但没有减速停下,反而加速冲过路口,这是近日中午时分。“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开展以来,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然而,在“严管重罚”之下,仍然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顶风作案”,尤其是在丁字路口、正进行施工的路段路口,往往发生电动自行车成群结队闯红灯的现象。在中华南京路口,左转绿灯亮起时,部分电动自行车不左转而是直接闯红灯经斑马线驶过路口;而当直行绿灯亮起、左转信号灯变为红灯时,又有一群电动自行车左转而去,这些车主的举动让人费解。出于综合考虑,该路口的信号灯被交警部门设置为在某一个时段里变成全红时段(即全部信号灯为红灯),由于等候时间较长,加之天气炎热,电动自行车在这一时段集体闯红灯的现象普遍存在。
占道
电动自行车随意穿行在机动车道上,是我市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有的陋习。很多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经常在机动车道上占道行驶。
6月3日16:00,在云景路上,很多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下班高峰期,许多电动自行车为了赶路,直接穿梭在机动车车流里,让我们提心吊胆。”开轿车上下班的黄先生感慨甚多,他说,虽然电动自行车上牌了,但是电动自行车主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约束。他反映,除了电动自行车不守规矩外,经常还可见有些三轮车也穿梭在机动车车流之中,给交通秩序带来更多混乱。
在星湖路、友爱路以及民族大道,电动自行车占道走机动车道或是人行道的现象比比皆是。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表示,他虽然有时骑车走人行道或走非机动车道,但从不知道自己已违反了交通法规。因此,在上下班高峰期,他往往会为了走得快点而行驶在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
原因分析
守法意识太弱,从众便利心理是内因
集中惩治、集中教育后,为何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依然屡教不改?从驾驶人自身角度来看,当下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还不是很强,一些市民为了图方便或赶时间,抱着侥幸心理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还有一些人看到别人闯了红灯,自己便也跟着闯。
专家分析:广西大学心理学教授王音认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多是出于四种心理:一是无所谓心理,认为交通法规与自己无关,自己驾驶的是非机动车,就是违反了也不会被处理;二是便利心理,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但为了自身方便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铤而走险;三是从众心理,看到别人违法或者违法人众多却没被处罚,便认为法不责众而随波逐流;四是侥幸心理,部分违法人员,抱定“机动车不敢碰我”“警察不愿管我”的侥幸心理,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譬如抢“红灯三秒”,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没意识到此举是错误的。“我有经验,一般右转信号灯从绿转黄时,直行灯虽是红灯,但马上就会转绿。所以,我就骑过去,没多大危险。”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陈先生表示。一名小伙子说,他抢“红灯三秒”很大原因是感觉刺激。“那一刻,其他车都没动,我一个人冲出去,别人落在后面,感觉很好。”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表示,此时如果有人带头抢过马路,他们也会跟着过去的。
对此,王音分析认为,电动自行车抢“红灯三秒”,主要是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和冲动心理。
“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电动自行车车速快,算准时间抢灯就没问题,汽车会让的;从众心理则体现在有电动自行车抢灯后,很多人觉得不抢说不过去,大家都抢应该没危险。有了这种心理,即使闯后出事,他们也会自认倒霉,不会认识到自己违法。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说到底是民众社会责任感不强的表现。”王音分析说,“年轻男人喜欢抢灯,则是因为该年龄段的男性,雄性激素分泌较多,会产生冒险的冲动。”
市民建议:普及交通守法意识
“红灯停,绿灯行”“非机动车不得抢占机动车道”……这些交通法规虽然大家都懂,但在“方便”的诱惑面前,都被抛到了脑后。网友“天空之城”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的运行需要规则。不违法、无乱象,最根本的要从驾驶人做起,普及市民交通守法意识。如果人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从心底尊重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那么马路上就可以少一些悲剧。
违法成本太低,处罚缺乏威慑力
依照相关规定,目前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的处罚,如若情节严重的,可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对很多人而言,这个成本还是太低了,很难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市民向大哥认为,对照新加坡等国外城市严管重罚的办法,50元的罚金不足以起到“令交通参与者不敢随意违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