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的讲话已经说明了新能源产业的趋势性和必要性,电动四轮车作为新能源交通产业中的一部分也理应得到重视。
太多的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市场活动是由市场规律所决定,可以人为的进行调控,是不能被强行干预和禁止的。如今,旺盛的消费需求已成为电动四轮车存在的最合理和必要性的解释。中国的电动四轮车行业完全有能力在一个安全合理的范围内生存下去并发展壮大。
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经过论证证明,电动四轮车不管在感性上和理性上都是值得接纳和包容的。但是包容不是纵容。电动四轮车行业客观存在的那些问题仍旧急需解决。如果只是喊着“存在即合理”的口号继续我行我素,那么损害的就不仅仅是自身的信誉和长远利益,更会损害社会对这个行业的信心。现在来看,不管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电动四轮车生产商、经销商,甚至是相关媒体,都要对电动四轮车行业保持乐观,并在这场电动四轮车行业的改良运动中有所作为。
政府相关部门
政府态度和动作对还处于早期状态的电动四轮车产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公安部应该制定能够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交通管理法规,例如,可规定不允许低速汽车上高速公路,并先在中小城市与乡镇起步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即可迅速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化的进程。
2,创造宽松环境,给相关“标准”以上的电动四轮车上目录、上牌照,让相关“标准”以上的电动四轮车上路,满足广大群众对遮风挡雨代步工具的需要。
3,制定低速电动车各类标准;鼓励社会资源进入电动四轮车领域;调整政策扶持重心,扶持力度向零部件和电池材料企业倾斜。
4,电力等部门可以联合参与推动低速短程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并制定政策鼓励利用新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特别是风电)的不稳定电力和夜间的“谷电”。
5,在铅酸电池的管理问题上,建议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加强市场监管和回收力度,而不是作为一般商品随意买卖,避免中小作坊落后工艺引起污染。
生产商和经销商
1,电动车生产商和经销商应该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保持合理的投资热情。
2,电动四轮车生产厂家应该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每一辆出厂车辆都经过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检验。目前中国电动四轮车行业最最需要的就是那些具有责任心的企业。
3,电动四轮车生产商应该加强创新力度,努力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4,经销商应该把经销重点放在那些质量可靠信得过的品牌,并在消费者购车时给予正确的用车指导。
媒体和舆论
很多时候,媒体舆论都会某个行业造成巨大的影响。对于电动四轮车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媒体过于夸大其词,从而对整个行业产生了妖魔化的影响。电动四轮车行业存在问题,当然是需要媒体来报道指出的,甚至很多时候媒体对那些粗制滥造的生产厂家的曝光有利于整个行业更加健康发展。但是还请一些媒体和社会舆论不要以偏概全,对整个电动四轮车行业一棍子打死。
总结:
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曾要求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提出我国电动汽车发展的咨询报告,两院组织几十位专家耗时半年多完成了任务,其中心思想是“市场引导、扬长避短、低端切入、以低带高、以小促大、零部件攻关、多层次发展”。报告指出,要以市场需求非常大的低速短程纯电动汽车作为市场推进的突破口,不必政府补贴,而靠其低成本优势产生效益,带动零部件关键技术产业化和电动汽车高端化进程。
现在来看,当时关于电动汽车的发展思路用于现在的电动四轮车行业正好合适。我们要发展的电动汽车,必须真正节油、减排,买得起、用得好,才能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产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检验电动车发展路线是否正确的标准。
如今的电动四轮车行业正发展的如火如荼,并创造了比电动汽车更多的产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现今来看,中国的电动四轮车行业就如同过河的小马,正慢慢尝试河水的深浅,并摸索前进,但如果不敢试错前行,就永远得不到河对面的广阔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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