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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与电动车 何以陷入互相指望之痛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作者:
浏览:2013-8-6 8:36:03
[提要] 市民抱怨充电站少,不愿买电动汽车。投资充电站的人抱怨没车充电,不愿对外开放运营,或做进一步投资。电动汽车貌似陷入了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怪圈。

走进家庭遇到阻力
  据了解,目前充电站发展缓慢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家用电动汽车来充电,造成充电站闲置。“运营的成本费都赚不回来,你让他怎么对外进行服务。”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研究中心(CAI)主任符钢战教授说,“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站是一类互为补充的互补产品,要同时发展,不能互相指望对方。”

      目前,国家采取的一项措施有利于推动家用电动车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7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专家认为,公务用车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包括电动车走进家庭有着强烈的示范效应。符钢战表示,对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此次会议显示了中央高层集体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决心。这是个良好的开端,意义非凡,是对新兴产业的初始拉动。一个新兴产业能得到国家如此重视,有利于市场的建立,电动汽车产业无疑是非常幸运的。

  当然,政府购买虽有示范效应,但不是长久之计,符钢战说:“公共部门及其支出支撑的市场对产业初始推动明显,但它有自己的缺陷,例如在考虑产品的所定价格上。没有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讨价还价,会使得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这对消费者和企业发展都不利。”而且,电动汽车最终还是老百姓用自己口袋里的钱来决定是否购买。符钢战说:“我们还要重视发展私人掏钱决策的市场,市场的优化是通过选与不选来实现价格优化的,这样可以促进竞争。”另外,关于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采购,他也提出了自己建议:“在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采购中,尤其要注意建立竞争性的采购机制、采购范围。在采购目录中要比价格,比性能,选最优,特别是不能有地方保护主义掺杂。”

  为了推动电动汽车走入家庭,解决成本分担,我国各地按照不同的发展思路和产业重心,采取了不同的推广模式。例如,杭州采取了换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统一采用“国家电网”标准电池。安徽的江淮汽车采用的是与电池商合作,实行车与电池分销。这两种“买车租电池”的商业模式似乎打破了传统的“电池与车捆绑销售”的商业模式。符钢战说:“这些都是在探索不同商业模式方面的积极尝试,但物理上车电分离的换电模式,很自然会产生统一电池标准的诉求,但会导致电池的垄断,对传统汽车厂家的地位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据上海媒体报道,上海于今年4月份出台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补贴政策,企业和个人自建一个充电桩,最高可享受30%的补贴,成本可降至4200元左右。此外,使用充电桩电价不仅可享受居民电价,还能享受峰谷电价。如果在夜间充电一次,电费约为5元,可续航100公里左右。对于这条消息,符钢战显得比较兴奋:“此项政策若能顺利实施,将充电站桩转化为一种私人投资未来的机会,意义巨大,这将对竞争性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在全国范围也有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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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动车 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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