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宁波慈城的李先生于今年7月份买了一辆电动车,他嫌原来的四组电瓶马力不够,就去电动车维修铺另加了一组电瓶,功率一下子提高了不少,骑起来速度也更快了。可是骑了3个月左右,电瓶突然就短路了。原先改装电瓶的维修铺已不知去向,李先生只好要求生产厂家履行“三包”责任,但厂家因李先生私自改装过电瓶,拒绝履行。
根据《宁波市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未按经营者告知或产品说明书规定正常使用、维护和保管而造成人为损坏的不在“三包”范围内,江北区消保委认为厂家的拒绝符合规定,同时提醒消费者:私自改装电瓶,不但极易发生电路系统故障,而且还有可能埋下自燃的隐患,为了自身安全切勿随意改装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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