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业商会
行 业 信 息
2011年第16期
2011年8月31日
马中超理事长在中国自行车协会
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启发。关于行业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海燕秘书长已经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仅就“四部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讲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这次公安部等四个部委联合从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紧接着国家环保部等九部委对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治理和对行业大面积整顿,这些重大的规范动作对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带来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引起了行业和企业的强烈反响,也引发了社会层面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争论和热议。这段时间以来行业和企业都感觉到很大的压力。如何积极应对、化解种种不利因素,是协会理事会的职责所在。
根据一段时间以来,行业和企业向上提出的一些建议和诉求,我归纳了一下,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四部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下发后,我们行业和企业的思想准备是不足的。在新国标还没出台之前,对行业的冲击无疑是很大的,有的认为是重磅炸弹杀伤力极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信心严重下挫,这种观望的态度直接导致了产品滞销、产量下滑。行业内外普遍对产业如何持续发展不乐观,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有的已经停产,严重影响了自信心。
2、电动自行车始终伴随着社会发展和客户消费需求而成长,是经过市场考验和市场培育的自主创新成果。近十年来,我们产业的发展很快,但是电动自行车产品仍然是严重超龄的国家标准下的产物。有些超标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超标,需要社会公众、其他交通参与方以及消费者多一些理解;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在关注我们行业发展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行业的整治措施希望有一个缓冲期,方式方法宜柔不宜钢,相关政策更需要一个软着陆,淘汰超标车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不能把折价的损失转移到广大消费者身上。这样才能保证百姓的出行和民生,有效推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事实上电动自行车从一开始就是在夹缝中求生存,这是中国的原创产品,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它解决了数以万计城乡居民出行的需要。它既是非机动车又与一般人力自行车差异明显。城市道路建设的现状长期没有解决路权的扩展问题,因此不能简单地限,更不能无谓地禁。中国幅员辽阔,应按不同的使用地域,分成若干个限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是车的问题、人的问题,更是管理问题,管理疲软的问题也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思。
4、行业、企业反映诉求最多、最急迫的焦点问题就是标准化建设,这是近几年来最困扰我们的一件大事。1999年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标准早已不适应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而新国标的修订迟迟没能落地,造成了国内电动自行车产品,在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不同环节上存在多方面的混乱,成为社会关注度较高、老百姓热议和分歧较大的因素,所以贯彻落实“四部委”文件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出台适应市场发展、符合民生需求、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新的国家标准。
综上所述,“四部委”通知精神和“九部委”对铅酸电池整顿的精神,使我们电动自行车产业面临着外部情况的变化是前所未有的,行业和企业既要经历风雨又要面对挑战,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持续关注、积极应对的长期打算。挑战从来是和机遇并存的,经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们也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加强行业治理整顿从宏观大势来看,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蕴含着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这已经成为行业和企业的共识。
二、几个月来围绕贯彻落实“四部委”的通知精神,各地方协会和骨干企业都付出了很多心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地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统一认识、调研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的情况,积极反映合理诉求,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同时,抓紧提出电动自行车标准修订的建议,促进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发展,为行业为企业不辞辛苦作了大量的工作,很好的发挥着我们行业组织在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同时,切实维护行业和企业利益,有所作为、当仁不让地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此,我也介绍一下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处所作的一些工作:
中国自行车协会同大家一样,对“四部委”和“九部委”文件,高度关注、极为重视,并迅速行动、积极应对。秘书处在得知“四部委”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在天津展会期间向各地协会负责人逐一作了通报,并责成助力车专业委员会抓紧跟踪、及时反馈。从天津回北京后,我们立即启动和“四部委”及中国轻工联合会的沟通机制,及时拿到了红头文件并认真组织秘书处反复学习研究梳理思路。我们及时向中国轻工联合会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了认真详尽的汇报,尤其是对文件将带来的对行业的影响和企业的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了重点的汇报和反映。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理解和认可,与此同时,我们及时和各主产区地方协会和部分骨干企业不间断地进行通气,及时交流情况和信息。在对形势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及时把握时机以协会负责人的名义,通过媒体就“四个部门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社会反响和争论,就如何看待这份文件及文件的出台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带来哪些影响等情况,发表了“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也是挑战和机遇的答记者问”。客观评价了电动自行车产业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老百姓的历史性贡献,分析了“通知”将对行业产生的影响和贯彻落实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鼓励行业和企业主动面对挑战,理智客观和实事求是的面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把握机遇,深化产品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引导全行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把地方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落实好,以期从地方层面对我们行业的发展留有充分的空间和余地,表明了行业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积极态度和务实作风。
秘书处和我们全行业通过网站、刊物等各种媒体,全面如实地介绍行业现状,阐明协会对“通知”中焦点问题的立场,同时也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积极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提出建议引导消费,为“通知”的传达贯彻,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协会秘书处随时跟踪了解了各地落实的情况,以及各省市将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情况,因为地方即将出台的具体办法和管理的重点内容,以及地方对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对中央“四部委”的决策将会有重要的影响。秘书处负责同志充分利用出差、调查研究和工作的机会,安排与地方相关公安、工信、质监等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见面,坦诚交流沟通,抓住每次机会实事求是地反映我们全行业的状况,表达我们对贯彻“四部委”通知精神的态度和意见,以扩展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国行业面上情况的综合了解,争取政府对当地行业和企业的关心、支持。
为了能更直接的让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行业的有关情况,提供对称信息,我们分别向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轻工联合会报送了《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动自行车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汇报〉的报告》。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应该实事求是的对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进行修订(中自协[2011]第28号文)。为了扎实推进锂电电动车产业化的进程,我们和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联合向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报送了《关于加快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发展有关问题的请示》(中自协[2011]第37号文),提出了给予产业支持、给予消费者补贴、对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国际对接和动力锂电池标准联合立项等提出了建议和请示。前一段时间,为了加快新国标的修订进程,部分骨干企业由助力车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了一份《修订标准的建议报告》,经协会秘书处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以中自协[2011]第38号文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要按照国标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原则精神,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尽快提出具体意见,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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