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城区每日大约有50万至70万辆电动车穿梭往来,但大部分却是安全隐患极大的“超标车”,导致事故频发。
8月15日,一场浩大的交通劝导行动在福州市主城区的“四纵四横”8条主干街道上展开。从这一天开始,福州市将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在这“四纵四横”上通行。2011年,限行区域将扩大到二环路以内区域,2012年再扩大到三环路以内区域。
限行后会不会带来市民出行难?三年内实现城区全面限行,福州求解超标电动车“围城”困境的行动,能否成功?
超标车逾八成 相关法规缺失
据福州交警部门估算,全市电动车80%以上超出国家标准,即总重超过40公斤、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无脚踏板。而其中,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逆行、超速等行为屡见不鲜。
五四路华林路口的一位协管员清楚地记得,今年3月18日,一名中学生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超速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后当场死亡。事后发现,死者才18岁,所骑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过去没有实施严格的登记上牌手续,超标车更是上牌无据。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车,连采取强制措施、处罚违法行为的依据都难找,一旦发生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难度也很大。”交警部门介绍,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超标准电动车的法律属性,也未制定非机动车管理的办法,导致其路权无法明确,带来多方面的管理缺位。
但超标电动车“围城”,不管也不行。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陈敏秀介绍,2007年至2009年,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1至6月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88起,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0.35%、13.38%,其中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53起,造成21人死亡。
全面限行三步走 参与回购有补贴
主城区的主干道限行,“出行难了”;花了几千元买的电动车不能再骑,“损失大了”;不骑车,乘公交车又不方便,“上班怎么办”……从3月底开始,整治电动自行车作为福州市交通管理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政策陆续出台或征求意见,老百姓的担心和怨言也不少。
“要理解群众的计较抱怨,要体会群众的切实困难。”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说,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根本是为了改善民生,既要解决问题,更要人性化操作。
于是,如何“柔性解围”,成了整治电动自行车措施的重要考虑。
福州市委副秘书长郑建平介绍,考虑到自身实际,福州不搞“一刀切”,而是采取了“达标上牌,超标限行”的政策,即使是超标车的市区限行,也分三年逐步推行。
为减少超标车车主的损失,福州市规定,以回购方式回收超标准电动车的,政府给予车主适当补贴。车主不愿参与回购、换购的,也可自行在旧车市场对外交易。参与回购、改乘公交出行的市民,在办理公交年卡时将享受五折优惠,成人卡优惠300元,学生卡优惠150元。
回购优惠政策从5月5日下午开始实施。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州市五城区共回购、换购超标电动自行车17168辆,比重并不算大。“限行是逐步推进,车主如果还可以绕行,也许觉得不参加回购更划算,我们也理解。”因此,市政府决定将回购优惠政策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持续推动。
据不完全统计,车主在旧车市场自行对外交易的也约有两万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