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泗阳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后,查明某个体工商户所销售的14辆电动车车身、车头部和尾牌上均标注“××小羚羊”字样,其中“××”二字与“小羚羊”三字在颜色和字号上都有显著区别,“××”二字明显小于“小羚羊”三字,突出使用“小羚羊”三字。依据法律规定,泗阳局对上述侵权物品予以没收。
2010年“3.15”期间,宿迁市工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车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对于涉嫌侵犯“小羚羊”商标使用权的一些电动车全部予以没收处理。这些侵权电动车都有一个共同点,均标注“××小羚羊”字样,已构成对“小羚羊”商标的侵权。
“羚羊”及“小羚羊”是天津市捷安达车业有限公司注册所有的天津市著名商标,而不论是“××小羚羊”,其行为都已经严重侵犯了“羚羊”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误购。
以上两个案例只是近年来各地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的缩影,而且在电动车行业这一现象更加猖獗。捷安达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车总经理黄洪波作为公司电动车项目的领头人,维权打假的任务自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近日,在对天津捷安达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车总经理黄洪波的采访中,黄总透露,捷安达车业有限公司的原则就是在遭遇上述各种侵权案件时,要坚决维权,绝不姑息,此举除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之外,对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地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