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家科技部应尽快地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制定从低度混合动力到中度混合动力汽车的2-3阶段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实施日期,以便企业能够按要求实现技术升级。
六、多年来国际汽车价格是不断的上涨的,大约每30年价格增长一倍,除通货膨胀因素外,其主要是提高汽车性能造成的成本增加,但在节油方面研发的力度仅是近年来才更加引起重视。因此需要用政策——强制性的技术标准来引导技术的主流发展方向,从而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
五、对自行车用高能电池补贴,加速高能电池产业发展
纯电动汽车即是一种采用单一蓄电池作为动力源的汽车。它的能量是来源于蓄电池的电力,并以电动机与电机控制系统驱动的汽车。可以作为车用的动力电池的有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镍镉电池、锌镍电池等,其中前三种的研究和应用最广泛。今后电的使用将越来越广泛,电能的最大的缺点是储存困难,但是电能的储存的问题到今天已经是不能不解决的了。因为今后机动车肯定是电动车的天下,要大量使用廉价高能电池才能普及,今后的汽车快速充电站的建立需要用更大的蓄电池,来保障供电线路的用电稳定。今后太阳能、风能发电,也大量需要蓄电池,因此未来社会已经是必须大量使用高能蓄电池的时代。加速发展高能蓄电池不但可保证汽车动力的巨大变革,也是整个社会的迫切需要。
中国是电动自行车和四轮电动车产量最大的国家,2009年电动自行车的产量达到2500多万辆,遗憾的是用先进的高能电池极少。主要是用铅酸蓄电池,其缺点是铅的污染较大,另外是重量大、寿命短、行驶里程短,不能作为电动汽车的动力源。如果电动自行车用高能电池有较高财政补贴,使电动自行车用户愿意买配有高能电池的车,以便减轻重量、增大行驶里程,延长使用寿命,会促进高能电池的研发投入和产能迅速扩大,成本就会很快的下降,补贴也会逐步减少以至消除。当高能电池的产量增长到较大规模时,成本会大幅度降低,可以用强制性技术标准,让汽车的蓄电池全部用高能电池,为今后电动车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是把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优势转化为今后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的优势的唯一有效途径,也是实现汽车强国梦的最明智选择,这个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认真考虑。
六、应高度重视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利用
既然电池对未来世界极端重要,因此也应高度重视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利用。在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几种物质中,电池里就包含了汞、铅、镉、锰等多种有毒重金属。铅:对人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生殖功能均有极大的伤害,大量的铅一旦进入人体后很难排泄掉。汞:人的精神状态改变,是汞中毒的一大症状,表现在脉搏加快,肌肉颤动,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被汞污染的水产品,产生甲基汞中毒,头晕、四肢末梢麻木,记忆减退、神经错乱,甚至死亡。如上世纪五十年代发生在日本的震惊中外的水俣病就是由于汞污染造成的。镉、锰:在人体内极易引起慢性中毒,主要病症是肺气肿、骨质软化、贫血,很可能使人体瘫痪,主要危害人体的整个神经系统正常运行。
若把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填埋,久而久之,渗出的重金属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进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 如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另据相关医学与环境专家测验,如果电池不搞好回收利用,现在的电动汽车的系统性污染要远比汽油机型汽车高上成百上千倍。由于电池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蔽性大等特点,其潜在危害相当严重,处理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目前,到处乱扔的废旧电池将会进一步地造成我国土壤的不可逆重金属污染。在中国这么点有限的耕地上由于重金属污染会造成粮食亩产大幅度下降和粮食中含毒。中国将会变成一个放毒施毒的垃圾场而危害我们的子孙后代。
在发达国家,大约50%的废电池都要通过回收创造新的社会价值。由于废电池回收处理是环保产业,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因此很多国家的政府要对此给予补贴,比如在瑞士和日本,每处理一吨废电池,政府要补贴废电池处理企业约合人民币5000元。
2009年,美国能源部拨款9500万美元巨资建设汽车用锂电池回收基地,并同时支持加利福利亚一家回收公司,增强锂电池的生产能力。今年又将启动24亿美元促进基金,刺激和扶持美国国内车用电池的制造和发展。日本一直在谋求走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在回收处理废弃电池领域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早在1993年就开始回收电池,汽车用铅酸蓄电池目前已经全部回收,并有成熟的处理方法。目前回收的废电池93%由社团募集,7%由电池生产厂收集(含工厂废次电池)。如铅酸电池,日本可做到100%地回收。目前在日本有5家大型的铅熔炼厂,3个二级熔炼厂。在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同时进行,并且与原生铅矿石国际市场同步,为了提高回收率。日前,日产汽车与住友商事计划合资经营汽车锂电池回收业务。
在瑞典的实验基地已开始回收少量的锂电池,从中提取的碳酸锂可作为建筑行业使用的一种添加剂。德国首先从法律上确定了回收废电池的义务主体,从根本上解决了处置费用的问题。由一个非盈利性机构GRS严格操作整个系统,废电池在收集、运输完成后,进行严格分类、处置和回收。对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有着自己的一套严格规定,同时政府要求消费者将用完的各种类型电池必须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购新电池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七、对废旧电池保费回收的建议
一、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废旧电池回收产业的扶持力度
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使企业建立逆向物流系统的最重要、最有效的外部强制力量。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应明确规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消费者的责任、义务、权利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的处罚,确立制造商责任制,明确生产企业有义务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处理,销售企业有收集废旧电池并运送到储存点或回收处理工厂的义务,消费者有将废旧电池送到收集点的义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