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三:让权威机构说话
许多企业身陷危机之后,特别是“质量门”危机,第一反应都是想尽快澄清事实,还我清白。然而,自我辩解往往难以证明清白之身,有时还会越描越黑,引起公众的反感。
其实道理很简单,任何危机事件当事人的自我辩解都有罔置真相的嫌疑,包括利益相关者如品牌代言人、企业资助方等等,正如运动员不能兼裁判员一样,这些人的辩护都是苍白无力的。危机爆发后,巨能、宝洁、东风日产等企业都极尽辩解之能事,然而结果却都事与愿违。
无数的危机公关案例证明,真正能澄清事实的,不是当事企业自己的百般辩护,也不是企业与媒体的口水仗,而是权威机构的声音。权威机构以其自身的威信以及第三方的身份,足以消除公众的所有疑惑,可以说,权威机构的一句话胜过企业的一万句。
那么谁代表权威机构呢?质量检测部门、主管机构、监管机构都是,新闻发布会有权威机构的参与才最有说服力。
通常要求企业在危机第一时间发出声音,主要是表明自己主动承担责任的真诚态度,为以后的措施作辅垫,而并非苍白无力的自我辩解。
对一部分企业来说,即使无法得到权威机构的声音,也可以配合权威机构的调查,撤回问题产品,这样比起徒劳的自证清白更能取信于人。
定律四:一个声音对外
危机发生后,企业应该明确谁来说?如何说?内部应确定一个发言人,让企业统一口径,统一行动,以一个声音对外说话。企业多个声音、多种口径对外,往往会失控、失序,甚至自相矛盾,加重公众疑惑,使问题复杂化。
发言人最好由公关部经理或相关副总裁担任,这样也是为企业留有回旋和调整观点的余地,除非大局已定或者情况非常严重时候,一般不主张企业最高层的董事长或者CEO出面。
定律五:全员同心协力
“员工不过是企业的雇工,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不过是纯粹金钱与劳务的交换关系。”这种早期资本积累时期的思想早已过时了!面对危机,员工不应该是危机的旁观者,而应该是危机参与者。因此,企业应该保持同员工的良好沟通,让全体员工享有知情权,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赢得全体员工的协力支持。如果企业得不到内部员工的大力支持,甚至祸起萧墙,自乱阵脚,企业是很难渡过难关的。
2000年11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暂停销售含有PPA的药品,17日中午,中美史克公司便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总经理通报了事件的详细情况,并表示公司不会裁员的决心,这一举措赢得了员工空前一致的团结。杨伟强事后总结:“我们最大的成功,应该是没有将外部危机转化为内部危机。管理层没有对员工隐瞒任何事实,并在康泰克和康德全面停产的情况下,坚持不裁员,这一方面团结了员工,使他们更积极地进行新产品研发;更重要的事,磨难使员工们今后对企业更加忠诚。”
由中美史克的案例不乏可以看出企业在面对突发危机时所处的态度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所起的作用,更应该在这个案例中学到一些应对突发危机的方法与技巧,当然,电动车企业绝不会和药品一样产生生理安全性的危机,但是即使是质量的问题也足可以让一个名声很大的企业声名狼藉的。不管是哪一行业,质量与服务都是企业生存的至关因素,在商业的领域内,消费者既是企业的衣食父母,又是企业的对立体,如何权衡二者的关系,将产品做到最优化,利润谋得最大化,都是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除此之外,电动车企业要想成功处理危机事件,还应该重视以下几方面:加强多方沟通,除了公众媒体外,还要赢得主管部门、股东、合作伙伴、经销商等多方的支持;控制危机的影响面,避免危机蔓延到企业其它销售地区或其它产品;慎打官司,除非万不得已并稳操胜券,绝不诉诸法律,企业“赢了官司,输了人心”的案例屡见不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做好出现各种局面的应对措施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