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库)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其他车辆和人员不得占用。
交通违法可随车检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当事人未收到处理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办理机动车检验以及相关工作时一并处理。
以前,时常会发生这种情况,交通管理部门邮寄了处罚决定书,而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收到,导致产生大量的滞纳金,给当事人带来不便,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以后交管部门只会寄处理通知书,而不再寄处罚决定书。
“新规”解析
机动车驾驶人
酿成大事故面临强制教育
提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后再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对校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作出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未满十二分和无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教育。
非机动车
自行车不再实行登记制度
对规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简化手续,便民快捷,一次性收取牌证工本费。
需要登记的具体种类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自行车不实行登记制度。自行车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时按照规定对自行车统一编号、敲印、建立台账,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对列入登记范围的非机动车车型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认证合格的,对其型号和安全技术参数予以公告。列入公告的非机动车申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登记。
机动车
行驶记录仪要有定位功能
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车辆,应当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保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车辆安装的行驶记录仪应当具有卫星定位功能。
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等燃料装置,应当在具有改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改装,取得改装合格证后办理变更登记。
明确了校车的基本要求,并禁止货运汽车、拖拉机接送、搭载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以保障学生出行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