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昌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观点:没有充分调研不能“解禁”。
宗传苓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交通专家 观点:电动自行车不适合在城市发展。
张翔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 观点:低收入者的出行利益也要保障。
谢伟林市民代表、宝安区一粮油店老板 观点:电单车不是魔鬼,政府应给条生路。
在违法合法之间徘徊了多年的电动自行车近日又成为深圳市民关注的焦点,关于其该不该解禁的话题引发激烈的争议(详见11月6日本报AⅡ09版《深圳酝酿放行电动自行车》)。本版特邀四位嘉宾对此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人大代表杨剑昌坚决反对“解禁”,他质疑“深圳1400万人,几百万辆电单车上路道路岂不要瘫痪了吗?引发的治安问题谁来负责?”经常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代表谢伟林对此提出反驳,“电单车经济环保,你看着谁骑着电单车去抢劫了?只要管得好,电单车根本就不会造成治安问题。”
要想管住电动自行车其实没有那么难,我是一个使用者,以我们做生意的为例,我们都有营业执照,完全可以给有营业执照的上牌,比如一个店可以上两个牌。
———谢伟林市民代表、宝安区一粮油店老板
在二期的轨道建设中,每个站点都有自行车棚,也提供了方便。从长短距离的接驳来看,公交车、地铁与自行车已经足够。
———宗传苓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交通专家
“禁”与“不禁”一直很模糊
Q:近日,由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将电动自行车列入管理范畴。部分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可能解禁。请您谈谈此前电动自行车遭禁的原因和过程?
杨剑昌:深圳从2003年开始禁摩,禁摩之前我就曾多次呼吁希望禁摩,后来就出来了电动自行车,由于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没有标准,因此电动自行车的身份一直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不过国家标准规定电单车的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但是后来生产销售的许多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甚至达到了五六十公里。不查根本不行。
宗传苓:许多电动自行车从行驶特征上看已经摩托化了,因此在没有规范的法律之下,电动自行车一直处于管和不管之间。
张翔:许多问题都是制度的缺位造成的,电动自行车一直就是处于这样一个状态中。政府部门有时候查有时候不查,就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这样不但老百姓有意见,在管理上也造成了真空。
谢伟林:我1995年来到深圳,现在已经在深圳生活了十几年时间。在禁摩前后,我被查扣的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已经有几十辆之多。但是政府对于电单车的管理一直没有明确,一会严一会松,但是又不给其明确身份,这就造成无数的电单车车主在每次上路的时候都忧心忡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