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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电动自行车成“马路杀手” 六大陋习盘点

来源:云南网作者:综合
浏览:2014-2-12 14:06:39
[提要] 电动自行车因轻便快捷、使用成本低越来越多地受到市民们的青睐。但何以成为令人头疼的“马路杀手”?

  为什么许多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交管部门指出,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导致变道时后方车辆无法预判其行驶路线,极其容易引起擦碰,严重时甚至会引发事故。

  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行驶,轻则引发交通拥堵,重则引起交通事故,如果是在上下班等高峰期,车流量大更易导致更大的交通拥堵。警方表示,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占据机动车道行驶,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陋习四
 
  逆向行驶

  危险程度:★★★★★

  为抄近路,电动车逆向行驶已是街头一“景”。

  “最怕遇到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往往会把你搞得措手不及”,私家车主毛先生反映,有些电动车不仅骑上机动车道,甚至还逆向行驶,左冲右突,在车流中“见缝插针”,一会儿蹿到小轿车前方,一会儿又紧紧地贴住公交车,让他们这些驾驶员“心惊肉跳”。

  19日上午11时30分,人民西路上,仍有不少电动车主选择逆行过马路。见有交警执法,又赶紧掉头往回走。

  @海龙王:电动车逆行太普遍了,车速那么快,根本刹不住啊。电动车相对于汽车来说,又是弱势群体,经常看到一队车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逼停。

  记者采访发现,少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影响车速;不仅如此,极少数电动车主甚至偏偏要走机动车道逆行,弄得司机们都提心吊胆,生怕不小心蹭上了他们。一旦汽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擦事故,吃亏的肯定是势单力薄的电动车。

  交管部门提醒,在行驶过程中,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应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市民骑电动车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逆向行驶。

  ◆陋习五

  超员载人、拉货、打电话

  危险程度:★★★★★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一人,不论年龄。然而昆明电动车超员现象并不少,并且现在还有电动车拉客的现象出现。

  在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出行,多只顾方便,忽视交通安全,一辆小小电动车乘坐3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在一些中学门口,记者看到,有孩子的电动自行车上竟然载着三个人,边骑车三人还不停在说笑。

  交警指出,电动车超员载人不符合规定,同时超员载人后超过了车辆安全的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

  “一辆小电动车上驮着两个人,更有甚者一辆小车上挤了一家三口,这种情况很容易出事。”交警介绍,电动车超员后各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都有下降,操作不稳定,更加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车和自行车同属于非机动车,骑非机动车主要靠自身动力,因道路车辆繁杂,尤其在十字路口时是车多人多,在超员载人的情况下,非机动车重量增加,如遇急刹车,容易失去平衡导致事故发生。

  老海埂路上,一位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车上还扛着数根PVC管材,长度约有4、5米,一路旁若无人地飞奔前行。

  在螺蛳湾商场附近,电动车违规载物也是屡见不鲜。不少人的电动车上载有两个叠在一起的纸箱,将有两米多高。

  而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载物左右长不能超过车把,从地面到货物顶端不能超过1.5米,前面不能超过车头,后面不能超过车身20厘米。

  交警表示,电动车载物过大过重,不仅对其他车辆和过往行人是一个安全隐患,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也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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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违章 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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