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获原则性通过,石家庄市拟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分类差别化管理,将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实行与摩托车相同的管理方式。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石家庄市民普遍认为电动自行车“确实该管”,但相关政策究竟如何落地实施,市民仍有许多疑问。
市民直呼管理电动车“是好事儿”
《石家庄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提出,要逐步引导长距离的电动自行车出行向公共交通转移,并将车速≤20km/h,车重<40kg,采用普通自行车车架结构的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将车速﹥20km/h,车重≥40kg,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实行与摩托车相同的管理方式。
“现在的电动车太多,而且是机动车的速度、自行车的刹车,有的电动车不顾守交通规则在路上乱行,特别危险。”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认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实是好事儿。”
记者今天采访多位行人、电动自行车车主、机动车车主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了解到,大家都十分支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有市民提到:“如果对电动车有了统一登记,还有利于电动车丢失后找回,能降低电动车的丢失率。”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可分为简易型和轻摩型(即日常所说电摩)两类。锂电池简易型电动车质量一般在40kg以下,采用铅酸电池的简易型电动车则可能超过40kg;电摩多为铅酸电池且外型较大,质量一般为70-80kg。石家庄育才街上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正规厂家的电动车出厂时都会设置限速,多是时速20或25公里。电摩速度较快,一般分档,高档位时速35公里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