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 截至4月11日下午,已有1000余辆电动自行车载市交警部门办理落户。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从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以来,不少市民前往交警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落户手续。为了加快办理速度,减少市民等待办理的时间,市交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验车、填表、照相、发牌发证等一条龙流水作业,秩序井然。该大队车管所严格执行无假日车管所规定,采取周六、周日照常上班的工作制度,以解决广大学生、厂矿企业职工正常上班时间无法办理登记落户手续的实际困难。市交警大队还将抽调部分警力组成流动车管所,分别进驻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学校、社区、厂矿企业上门服务,加快电动自行车登记落户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州交警支队下达的工作指标。
面对突然增加的电动车落户需求,有关部门相应及时,极大的方便了市民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