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东警方多次针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交警部门表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在查禁车型上,将实现对四轮机动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残疾车、助动车、电动自行车“全覆盖”。
13日晚本市居民刁某驾驶一辆悬挂沪D号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沿川周公路西向东行驶至川周公路-唐黄路口时,在信号灯显示红色禁止通行情况下强行直行,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擦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刁某满嘴酒气。刁某所持驾照为A2,准驾车型不符,且未戴头盔。两民警后又将刁某带至医院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mg/ml,已达醉酒标准。刁某现已被取保候审。
交警还提醒,一些人以为饮酒后只要休息一下就没有关系,殊不知“隔夜酒”、“隔顿酒”同样可能被查出,最好做到饮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