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市区摩托车(约10万辆)、电动车(约30万辆)已突破40万辆;而市区发生的各类大大小小交通事故中,接近七成是由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
有关人士分析,摩托车与电动车交通违法、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车主没有学习交通法规,缺乏安全意识;不少驾驶者只图方便,随心所欲,甚至胡作非为。比如电动车不准载人、摩托车只准搭载一人,《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可违规者一旦被查,就振振有词地说不知道,甚至强调没有宣传教育。在一次执勤现场,一对小情侣同坐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被查,女青年反应激烈:“我们从来不知道电动车是不可逆向行驶的,也不知道不准带人的,你们不宣传告知,凭什么要处罚?”
其实,交警部门反复多次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就像电动车界定的“四个标准”一样,已是家喻户晓,但不少群众明知市面大部分电动车是超标电动车,还是抱有侥幸心理乐意购买。此外,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屡禁不止,主要是部分市民过于强调出行的随意性,放纵我行我素的违法性,且随着近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日益增多,肇事逃逸情况时有出现,一些人骑着摩托车、电动车撞了人后,把肇事车辆一扔,就逃之夭夭,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有关人士还分析,大多数摩托车、电动车车速远远高于自行车,但还是靠手刹制动,行驶速度一快就很容易发生事故。而且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交规意识普遍不高,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严重超载等现象比比皆是,若让这些摩托车、电动车放任自流,再不加大整治力度,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电动车还未上牌管理,而驾驶电动车亦无须考牌,加之交通违法处罚较轻,大多采取教育放行方式,并没有形成震慑的作用。因此,有识之士呼吁:“40万大军”请自爱,切勿为违法找藉口!
■声音
陈女士:骑电动车的人也知道在非机动车道里骑行更安全,可是,现实中并没有那么多非机动车道可供使用。比如,有些道路压根就没见过非机动车道,路边的空位都被机动车占了。我要说的是,有关职能部门也应该在交通配套设施方面全力跟进才行。
网友GG:超标电动车应列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按机动车的要求,考试拿驾照才能上路。
欧小姐:电动车环保、轻便,政府不能禁止电动车上路,而应加强管理。我赞成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通过驾驶证考核方能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