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天津市4家企业生产的商标为艾丽斯、华松、格林、法拉蒂的电动自行车登上“黑榜”,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等。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等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0类2521家企业生产的265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有2469种抽查合格,185种不合格。其中,抽检到本市企业生产的运动服装及针织泳装、彩色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等产品全部合格,4款电动车、一种冷藏冷冻柜不合格。
被检测不合格的冷藏冷冻柜产品为:新宝企业(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冷藏冷冻箱,商标为新宝(SAMPO),规格型号为BCD-217QQ217L,生产日期为2011-08-01。
29日,记者走访天津市家乐福、沃尔玛、易买得、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超市和数家电动车专卖店,暂未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本市质监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并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费者如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市质监局监督投诉举报中心电话12365投诉。
被检测不合格的4种电动车产品
生产企业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天津艾丽斯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艾丽斯 TDR103Z-6 2011-11-07
天津市宝罗电动车有限公司 华松 TDR-035Z 2012-03-03
天津格林电动车有限公司 格林 TDR120Z 201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