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正文
昆明电动车骑满5年将报废 管理规定征询意见
来源:云南网(张扬)    2010-9-3 9:10:28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管理规定》将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实名登记使用5年报废,

  关键词:登记 ?

  电动自行车怎么登记

  今后,昆明市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如果市民购买了电动自行车,应当在30天内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对于此前市民大量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则设置了时间限制,对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不受市场准入和公告目录的使用限制,市民也可以来发表意见。

  关键词:报废 ?

  使用5年就报废

  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制度,即办理登记后使用达到5年的电动自行车,就拟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允许上路行驶。而且车主将应在达到报废期最后30天内,向注册登记地的交警部门交验车辆、号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报废车由相关部门回收。

  关键词:挂牌 ?

  上路行驶要挂号牌

  《管理规定》要求,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需要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市民随身携带行驶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号牌也要像机动车一样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挪用、涂改号牌、行驶证;不得凿改、挖补车身号、电机号;不得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也不得在销售、使用、维修中改变原车结构。

  关键词:行驶 ?

  要走非机动车道

  对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规定走非机动车道,如果路上没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要在道路两侧1/4路面通行;遵守信号灯和交警、交通协管员指挥,不驶入高架桥、过街天桥、步行街;不逆行、只能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与行人混行时应避让行人等。如果不是昆明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昆明市辖区内道路上行驶。

  关键词:扣车 ?

  7种情形交警可扣车

  驾驶人不能出示行车证或车辆来历证明、非法客运、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驾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凿改挖补车身号和电机号、非昆明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昆明行驶、驾驶人违法拒绝接受处罚,这7种情况下,交警将暂扣电动自行车,当事人15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对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动自行车的,交警部门将立即收缴销毁。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警部门扣留电动自行车,通知监护人领取。

  此外,对于《管理规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征求意见稿也空出了实行时间,请市民提建议。同时,在《管理规定》实施过程中,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也将根据《管理规定》按各自职责对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共 2 页]  上一页 [1]  [2] 

关键词:昆明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