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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006年7月,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古墩路行驶,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控制,所以与当时停靠在路边完全没有开动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李某被甩出了电动自行车,头部受到严重撞击,导致死亡。
解读:从电动自行车自身的性能来看,现在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不少生产厂家还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如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行驶速度可随意调整,使得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的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了35公里的时速。电动自行车具有这么快的速度,危险性就增加很多。
案例2:2006年9月,杭州市民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中河路段,由于前方有几辆自行车并排阻挡,他加速超车,在加速后紧急刹车时,两根刹车线绷断,电动自行车顿时失去控制冲向花坛,造成肖某左手骨折。
解读:目前的电动自行车综合安全性能差、制动性差的情况相当普遍。一方面,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不止一倍,但是出于成本考虑,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厂商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刹车线非常容易绷断,无法达到满意的刹车效果,也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提醒:电动车超速最易引发事故
根据杭州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和杭州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商会提供的数据,从1999年杭州市开始允许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之后,杭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就开始迅速发展。目前杭州市仅老城区的电动车就有78.11万辆(去年同期为62.95万辆),此数据还不包括上外地牌照而常年在杭州市区行驶的电动车。
杭州市交警部门透露,2004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一人是因电动车造成的;而到了2006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就有3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而且在这些交通事故中,近九成死亡者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
在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最主要的一点原因是电动车的超速,而其他诸如逆向行驶、骑行机动车道、超载以及私自改装等现象也非常严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只允许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且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
而电动车的设计时速国家也有明确标准,最高时速不得在20公里以上。可在市面上,想找一辆时速只有20公里的电动车十分困难,而买一辆时速最多只能开到20公里的电动车更是难上加难。
目前,杭州市交警支队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专项整治,电动车违章是其中主要的课题之一。
而在一些处罚过程中,交警部门也遇到不少难题。就拿超速来说,现在道路上的测速工具还没有针对电动车的。只凭目测,并不准确,更没办法让车主心服口服。而在前段时间的严查“拆除限速装置”电动车行动中,交警们收获寥寥。原因是有些改装过的“高科技”电动车,限速装置可以随时出现或者解除。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研究具体方案,希望能够一步步合理地控制电动车。 (朱寅 翁浩浩 吴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