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将必须先上牌后上路,在市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消息一出,社会各界反应不一。昨天上午,商报邀请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汪朝彦、副会长袁自良,河南省屹林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小明进行热线访谈,和读者一起交流电动车限速话题。
■ 市民热议
力挺派:无声的马路杀手很可怕
“现在的电动车,就是一个比摩托车还危险的交通工具。过去摩托车开得再快,前面的人至少能听到声音,及时躲避。电动车行驶却一点声音都没有,等旁边的行人意识到时,十有八九已经晚了。摩托车都彻底禁了,这种交通工具更没有给它‘横冲直撞存在下去的必要’。”
电动车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在郑州市区内行驶,到底可行不可行?昨天,63岁的侯老先生打来电话,为这一举措连声叫好。侯先生认为,政府此时出台这个限速规定非常有必要。原来,摩托车泛滥交通安全无法保证,郑州市出台限摩令,花了几年时间,将摩托车这一交通隐患治住。没想到,时间不久,电动车又成了“害群之马”,在人行道甚至机动车道上到处横冲直撞。
侯先生自己并不骑电动车,可是家里的几个孩子上下班或出去办事,都是靠电动车代步。“每天我都不放心,稍微晚回来一会,就怕他们路上出点啥事。”和侯先生持同一观点的还有冯先生等读者,他们之间的共同观点是,都不以电动车为代步工具。
建议:希望限速政策早日落实
在很多人看来,郑州市对电动车出台一定的限速政策非常有必要,而且早该进行。他们完全支持,并盼望政策能够早日落实。
反对派:不如给汽车也装限速器
“我个人坚决反对这种做法,这简直就是因噎废食。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就是说两轮电动车安全问题的。那里面的数据显示,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比汽车等交通工具多。难道,因为汽车也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就给所有汽车也装个限速器,保证安全?”和侯先生等人的观点相悖,赵先生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一规定。
建议 制定法规该考虑路权分配
大家都认为:人们习惯性以为电动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和路权分配的不公平是有直接联系的。大量电动车出现在马路上,有时候会挡住汽车的去路,汽车刹车不及就会产生交通事故。但是,制定法规的人却没有考虑,汽车占据了多少道路资源。
中间派:限速应该但是别太慢
“我曾做过试验,以15公里的时速通过紫荆山转盘,基本上只要是路口就会遇到红灯。而且和自行车的速度基本相同,在通过红灯时,无法形成快速的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分流,容易引起非机动车道堵塞。”
家住郑州市东北角的万先生说,按他现在的速度,每天早上上班需要45~50分钟。限速15公里以后,他单程就需要1个半小时,工作、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建议 速度一定要限但不能太慢
王先生说,政府部门在让电动车慢下来的同时,还要合理规划道路资源,加强交通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综合的意见是,对电动车限速一定要做,以此来制止那些车速过高,存在严重交通隐患的电动车上路。但是,限制的时速不应过低,至少要高于自行车。在这一点上,读者的意见比较统一,大多数认为,电动车时速应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