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充电设施建设也在提速,截至目前,试点城市已建成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2.7万多个。能源局正在抓紧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完善城市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规划;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也在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国家电网已开始布局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充电设施布局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记者:现在社会各界都认为,对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而言,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如充电接口标准等。目前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情况如何?能否支撑产业发展?在国际上的位置?
苗圩:标准是规范产业发展的基础。近几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企业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电动汽车标准75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其中整车及基础通用标准28项、动力电池及关键总成标准21项,充电设施标准26项,覆盖电动汽车发展需要的各个方面。如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电动汽车可在任一充电桩充电。
从与国外对比情况来看,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基本处于前列,国外有的标准,我国基本都有。我国有些标准在国际上率先发布,有些标准则要求更严、更细、更全。如电池安全标准,国外只要求电池系统安全,我国同时还要求电池单体和模块安全。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技术进步、市场发展情况也在组织行业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制修订的标准有77项,其中修订标准16项。如电池循环寿命标准,以前要求满充满放500次后电池衰减不得高于20%,现在指标提高到10%。通过标准引导,推动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争取电池寿命能做到与整车同寿命。我相信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将极大缓解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
记者:工信部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还将出台哪些措施?
苗圩: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抓好《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目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我们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25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要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间进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跟进25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按时出台,形成政策合力。与此同时,及时发现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逐项落实《指导意见》任务,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
同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们还将督促指导各个试点示范的地方政府加大推广力度,对试点示范城市要进行监督检查,对推广应用比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两年内没有进展的试点城市实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并要打破地方保护,鼓励非本地生产的电动车进入本地的市场,通过竞争促进汽车生产企业的不断进步。
记者: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与私人领域相比,前者快于后者,在欧美后者则快于前者。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准,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苗圩:我国新能源汽车试点采取的是公共优先、私人跟进、循序渐进的推广模式。2009年我国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在13个城市的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根据试点情况,2010年6月扩大到25个城市,同时从中选择6个城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这种模式是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出行还是靠公共交通,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也相对集中,同时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可以提高私人消费信心。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私人消费领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市场。我相信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通过企业的不断参与,将来车型会越来越多,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也会越来越大,而且通过竞争的价格也一定会越走越低。私人消费比重将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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