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认为,随着上一轮试点工作的结束,下一轮中央国家机关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将开启。国家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表态将成为一个推力,而此次研讨会则是一个前奏。
多地出台相关措施
由于续航时间短板、充换电问题等原因,私人市场推广新能源汽车有一定难度。而公务车为集中管理,拥有固定停车场地,充电桩和换电站等基础设施易于实施建设,推广示范效果比私家车明显。
据了解,在公务用车中推广新能源汽车并非首次提出。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1年11月,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该细则明确,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国家政策之外,多地政府也出台相关措施,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不过,目前来看,推广使用的效果并不好,地方保护主义成为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市场推广的重要障碍。要想真正实现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化,需要让汽车企业的发展与地方政府考核机制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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