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流程】
1到中心市区各派出所、警务室、登记点或社区居委会领取《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也可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好表格
2持《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购车发票、合格证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携车到登记点申请登记上牌
3拓印车架号,照相、制作相片,并粘贴到查验记录表
4按照设置的指示标牌在查验场地排队等候验车
5查验岗查验车辆,制作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
6登记审核岗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录入登记信息,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收取牌证工本费,打印行驶证
7牌证窗口塑封行驶证,凭缴费票据发放牌证
复核归档【准备材料】
1.身份证:个人须提交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若身份证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应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2.购车发票:丢失发票的,可凭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企业印章)办理挂牌;购车时只有收款收据(须加盖销售企业印章)的,可以凭车主出具的情况说明书及居住地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车辆属申请人所有的证明材料办理;其他特殊情况的,凭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等相关文书办理。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合格证遗失的,可以凭生产、销售企业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和本人有关的情况申请说明替代。
4.为减少报牌排队时间,市民报牌前可先行准备以下3样东西:
到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官网(http://www.qz122.gov.cn/)下载《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并填写;
自行拓印并提供车架号拓印膜,拓印膜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没有办法自行拓印的可以先找到车架号的位置,到时候交由民警处理;
自行拍摄并提供两张电动车相片,大小约为6cm×9cm,应当从车后方左侧45度角拍摄,电动车影像应占相片的三分之二,相片应当能够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
【验车项目】
1.厂牌型号: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标志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
2.车架号码:车架号内容应与相关凭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或行驶证)记载或整车产品标牌标明的车架号内容一致,并且不应有明显的更改、变动、凿改、挖补、打磨等异常情形;
3.电机功率:合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4.设计速度:合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5.脚踏装置:查验有无脚踏装置,配有脚踏装置的符合合标车标准,但外形接近电动摩托车并配有脚踏板的车辆类型,不符合合标车标准;
6.整车质量:包括电池不大于60公斤的,不包括电池不大于40公斤的,符合合标车标准,查验质量时开启电门,确认该车是否装有电池;
7.车身颜色:将按照“白”“灰”“黄”“粉”“红”“紫”“绿”“蓝”“棕”“黑”核定,多颜色车辆只录入面积较大的两种颜色;
8.电池电压: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的,符合合标车标准;
9.轮胎宽度:产品说明书等凭证上记载的或实车测量的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的,符合合标车的标准;
10.制动装置:主要查验制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牢固可靠,位置应适宜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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