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日起,宁波全市公安机关展开了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2013年1月20日,为期40天。其间,公安机关将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拳整治,从严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也被纳入重点进行查处,客运驾驶人有重点违法行为将被通报企业解聘。
重点整治“酒驾”、“毒驾”等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路段:329国道,213省道(浒溪线)、214省道(甬临线)、215省道(盛宁线)、311省道(象西线)、320省道(骆霞线),高速公路,今年以来发生交通事故累计死亡5人以上且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农村道路。城区(城关)以主干道及农贸、商业、学校、客运场站、交通秩序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整治时段:夜间10时至凌晨2时、凌晨5时至6时、白天9时至13时。城区(城关)重点加强早晚高峰和中午空当时段的管控。
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即货车超载、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三类违法未处”,即5次以上、10次以上、客运车辆非现场违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包括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及污损号牌等;路口交通违法,包括机动车闯红灯、“加塞”,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
重点整治车辆及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校车、工程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
从严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不接受罚款一律扣车
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理念,按照“七个一律”要求,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情节严重的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毒驾”机动车辆的,一律依法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大型客货车辆超速50%以上且违法时速大于100公里/小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工程运输车辆超载或存在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一律扣车至消除违法后放行; 无证驾驶大型客货车辆,或使用伪造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15日拘留; 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载物的处20元罚款,未悬挂号牌的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