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有1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新乡、濮阳 、安阳、焦作、许昌和信阳等6市15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电动车动力电池的产品。依据CCGF213.6-2010《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GB/T7403.1-200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和GB/T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车动力电池产品的标志、外形尺寸、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开闭阀压力、安全性、耐振动、防爆能力、高倍率放电、封口剂、密封性能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林州市某蓄电池厂的一批次3-DGA-180型“民源” 电动车动力电池(2012-1-26)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5h率容量--第一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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