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电动车同业公会理事会议上获悉,《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最快下月出台,届时宁波的电动自行车将按此标准执行,电动车的车速有望更慢一些。
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自9月1日起,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市电动车同业公会会长谷德才介绍,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目前宁波市场上的电动车时速普遍在25~30公里,整车重量在40~50公斤,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宁波街头跑的电动车九成以上是超标的。而9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同样不符合市场现状。
据了解,新国标的实施并未对宁波市场造成影响,实施已近1个月时间,但宁波的电动车上牌仍按老规定执行,并没有像之前网友猜测的那样要考驾照、购买强制保险等等。
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陈建龙表示,全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也就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标准正加紧修订,预计明年出台,该标准将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现有国家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标准出台后,国家标准委将及时梳理和调整相关国家标准,保持国家标准之间的一致性。浙江省预计最快于下月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很可能把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规定在25~26公里,整车重量在48~50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