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
允许登记挂牌?
列入《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以及《产品目录》发布并生效前购买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注册登记。
什么样的电动车才算是符合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以下要求:
(一)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三)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四)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五)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六)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一)销售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有没有办理时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当日予以登记,并在三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挂牌如何收费?
电动自行车挂牌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票据,收费全额上缴国库。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核定10元/辆(含牌、证),遗失牌、证的分别按8.5元/辆、1.5元/辆收取补发牌、证费,执行时限暂定三年。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后上路行驶
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第二,要遵守我市关于在思明区、湖里区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定;第三,要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第四,电动自行车登记设定了最长五年的有效期,并标注在行驶证上,登记有效期期满后,应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