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以上的电动车超重;九成以上的电动车行驶速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15km/h的速度;电动车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国家三包,仍是空白。昨天,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江苏省电动车协会、《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公布了《2010年江苏电动车使用现状及消费意愿调查报告》。
针对电动车存在的问题,省消协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电动车国家标准,建立问题电动车召回制度,另外还提出了一个大胆设想,“能不能将电动车进行单列管理,拓宽人行道让自行车和行人走,而非机动车道全部让给电动车呢?”
调查:
大多数电动车超重超速
昨天上午11点,中山东路逸仙桥东西向路口,记者初步统计了一下,10分钟之内通过该路口的自行车只有24辆,而电动车有37辆。而这37辆电动车中,有11辆的外形跟摩托车相差无几。
“电动车的消费需求逐年增加,但大部分电动车超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解读了这份新鲜出炉的调查报告,根据国家推荐性标准,电动车的整车重量应该不能超过40kg,但七成以上的电动车重量都在40kg以上,更有24%的车辆“体重”在48kg以上。
“除了超重,还有近九成消费者骑电动车超速。”童天武说,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能按这个速度行驶的人只占12%,近九成消费者骑电动车超速,甚至有2成多的市民骑电动车的时速超过30公里。
建议:
电动车也要建召回制度
家电都有一个安全使用年限,比如8-10年。但是在调查中,电动车的安全使用年限到底多长,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反正现在电动车使用寿命短。”在调查中,超过4成的市民认为寿命短是电动车最大的缺陷。
“电动车的安全使用年限,至今还是一个空白。”童天武说,同处于空白的还有电动车的国家标准。目前,都是各个电动车厂家自己制定厂家三包标准,有的厂家主要部件保修半年,有的保修一年,而关于电动车整车安全要求的项目及体现性能的续行里程项目等的技术要求,都没有国家强制性条款。
“我们呼吁,国家电动车‘三包’标准尽快出台,而且要明示电动车安全使用寿命,对于缺陷产品应该建立起问题车辆召回制度。”童天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