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在超标电动车管理方面,警方决定结束这种“真空”状态。
记者昨日从区公安分局获悉,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0日,警方将在全区范围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也就是说,今后萧山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领到“身份证”。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带着以下材料,就近到当地派出所设立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点进行备案登记: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
2.车辆来历有关凭证,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或相关单位、原销售商家或车辆交易场所出具的有电机号码、车架号码的证明材料等。
3.委托他人登记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携带委托人相关身份证明和车辆资料。
4.对无法提供原车合格证或发票遗失的车辆,必须由车主本人办理。
登记过的车主将领到两样物品:一份《防盗备案登记单》备查联、一个“备案登记统一标识”。
备查联需随车携带,统一标识必须粘贴在车头大灯下正前方。标识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去登记点补领。电动车转卖、赠送的,也应及时去办理变更手续。
集中备案结束后,交警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未按规定备案的无牌超标电动车,不仅要受处罚,还将一律予以暂扣并查清车辆来源。
“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并不是鼓励市民购买超标车,这类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最好还是不要选择。”交警说。
公安机关表示,开展此项工作有两个目的:
第一,通过加强源头管理,提高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防盗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很容易被小偷瞄上,但因为超标电动车无法上牌,公安机关破案后,往往连车主都找不到。目前,萧山区仍有追回的1000多辆电动自行车因没找到车主而无法退赃。
第二,所有登记的电动车都将进入数据库存档,这便于加强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