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这将大大提高购车成本
“如果这个政策出台,那计生委也可以考虑出台‘生孩子必须先落实好一套房’的政策,国土部也可以出台‘要走路必须先买一块地’的政策。”一名网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表态反对。
记者在宁波街头随机采访时发现,相当数量的市民对此政策表示难以理解。一位姓施的教师说,现在老小区的车位早就卖光了,我们要购新车到哪里去找车位?一位市级机关干部说,停车难的问题应该由政府来解决,现在市区停车位缺口太大,车主叫苦不迭,政府应想方设法多增加停车位,而不是把难题推给群众。
市民刘先生则认为,现在车库和车位价格都很高,动辄10来万元,而买一辆普通家庭用车也只要10来万元,政府这样做,是增加了普通百姓的经济负担。
一些汽车经销商对此更是明确表示反对意见,一名销售经理表示,宁波城区总共就8万多个车位,已经基本饱和了,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能买车了?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剥夺了市民的消费权。
专家:缺乏操作性可能通不过
“要买车先配车位,类似的控车政策杭州几年前也曾考虑过,但由于在操作上缺乏可行性而取消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车辆管理所所长舒建平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个政策的本意是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具体执行却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怎样确定车位归属,是租赁还是购买,可能导致虚假的购买、租赁车位合同,给鉴别造成困难。有的市民如果在本地无法上牌,就会到外地给车辆上牌,回到本地使用,并不能从实际上解决停车难题。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省社会学会副会长杨建华认为,城市交通问题是我们国家向汽车时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社会问题,如何加以解决反映了政府执政能力,如果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限制车辆增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不足,政府应当加快市政建设,弥补车位缺口。政府对车辆增速可以作适当调控。但要求购车者提供有车位的证明,然后才能上牌,这种办法对解决问题于事无补。这里还反映出了当前政府公权力边界模糊的问题,什么事情可以采取行政命令或制定地方法规的方式执行,什么事情政府部门不应该介入,目前很多地方还缺少这方面的认识。如果一个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与上位法有冲突,那就是无效的,应该予以纠正。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这项规定可能会被删去,一是此项规定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有冲突;二是具体实施不容易操作。”他透露,从目前对《草案》审议反馈的信息来看,这项方案最终通过有一定难度。
争议
这条消息,一经媒体披露,立刻引起车主的广泛议论。其实,把新车上牌和停车位捆绑起来的做法,宁波并不是第一个尝试的。好几年前,北京就有过规定,新车上牌,车主必须出示所谓的“泊位证明”。
这则新闻背后,反映出来的是,汽车社会所造成的现实困境。宁波的车位缺口,据说接近2/3,但是宁波的汽车保有量还只有20多万辆。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车位缺口到底有多少,估计就很难说得清楚了。但是,越来越严重的停车难,却是每个人都可以切身感受到的。笔者所居住的小区,2005年,车位还只要10万元一个,现在,起价已经是33万! |